2015第三屆國定古蹟麥寮拱範宮媽祖盃菁英邀請賽             
比賽日期:104年8/10(一)~14(五)
比賽地點:麥寮高中棒球場、四湖國中棒球場
開幕典禮:8/10(一)上午09:30麥寮拱範宮前廣場
分組:16隊 (分組取前二名晉級決賽)
A組:麥寮高中2W1L陸興高中1W2L玉里高中2W1L台南海事1W2L  
B組:善化高中2W1L彰藝高中2W1L成德高中3L  大理高中2W1L(PK善化1:0大理   
C組:高苑工商2W1L三民高中2W1L桃園農工2W1L強恕高中3L(PK三民0:1高苑  三民0:1桃農)
D組:中道中學2W1L鶯歌工商1W2L東石高中3L  三信家商3W  
08/10 (一)  麥寮高中棒球場       四湖國中棒球場
08:30   G1   善化高中4:3大理高中 G2   鶯歌工商5:4東石高中
09:30         開幕典禮(拱範宮前廣場)
10:30   G3   陸興高中3:7玉里高中 G4   三民高中3:4桃園農工
12:30   G5   麥寮高中1:2台南海事 G6   中道中學3:6三信家商
14:30   G7   彰藝高中2:1成德高中 G8   高苑工商12:5強恕高中
08/11 (二)
08:30   G9   成德高中1:2善化高中       G10強恕高中0:17三民高中
10:30   G11玉里高中5:6麥寮高中 G12三信家商8:1鶯歌工商
12:30   G13台南海事2:3陸興高中 G14桃園農工5:6高苑工商
14:30   G15大理高中9:5彰藝高中 G16東石高中0:10中道中學
08/12 (三)
08:30   G17玉里高中8:5台南海事 G18三民高中9:2高苑工商
10:30   G19彰藝高中5:4善化高中 G20三信家商7:3東石高中
12:30   G21成德高中4:5大理高中 G22強恕高中0:10桃園農工
14:30   G23麥寮高中6:1陸興高中 G24中道中學7:5鶯歌工商
08/13 (四) 麥寮高中棒球場
08:30   G25 C1高苑工商(6:1)D2中道中學
10:30   G26 D1三信家商(4:2)C2桃園農工
12:30   G27 B1彰藝高中(11:2)A2玉里高中
14:30   G28 A1麥寮高中(3:2)B2善化高中
08/14 (五)
08:30   G29 G25勝高苑工商(3:1)G26勝三信家商
10:30   G30 G27勝彰藝高中(1:2)G28勝麥寮高中
12:30   G31 G29勝高苑工商(5:2)G30勝麥寮高中     冠軍賽

20140813麥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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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三屆國定古蹟麥寮拱範宮「媽祖盃」菁英邀請賽競賽規程
壹 、宗旨︰為推展雲林縣青年棒球運動風氣,並配合雲林在地媽祖廟名
稱之訴求,特舉辦2015第三屆麥寮拱範宮全國青棒菁英邀
請賽,邀請全國青棒菁英球隊前來雲林麥寮共同以球技切磋
交流,以提升雲林縣棒球運動水準。
貳、一、指導單位: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雲林縣政府、麥寮鄉公所
二、主辦單位:麥寮拱範宮媽祖廟
三、協辦單位:麥寮高中校友會
四、承辦單位:雲林縣立麥寮高級中學
參、比賽日期:104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肆、比賽地點:麥寮高中棒球場、四湖國中棒球場。
伍、開幕典禮:8月10日上午09:30麥寮拱範宮前廣場
陸、參加單位與規定:
一、 參加單位:
凡臺灣地區境內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均得以單一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比賽,每校以報名一隊為限。
二、 參加規定:
球隊人數:領隊、總教練、教練2名,球員至少報名12名,最多18名。
柒、教練規定:
一、 教練規定:
(一)報名之總教練、教練均需取得C級教練證(教練證之認定需符合中華棒協教練制度實施辦法),否則不受理報名。
捌、報名方式:
(一)日期:即日起至104年07月20日截止。(逾期怒不受理)
(二)地點:麥寮高中體育組
(三)方式:報名專線: (05)-6932050*036體育組長或0956766837 洪教練報名表請Mail至a0956766837@yahoo.com.tw
玖、比賽制度:
【比賽制度】
一、 採7局、DH制(因學生聯賽情節特殊,不受棒球規則6.10指定擊球員必須對守隊之先發投手最少完成一次打擊之規定限制)。
二、 採7局制,若兩隊得分比數,4局相差10分,5局(含)以上相差7分時,即截止比賽。因雨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比賽滿4局以上,即裁定比賽。
三、 預賽每組取積分最高兩隊晉級,分出勝負,必要時得採強迫取分賽制,勝隊得2分,敗隊得0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若因積分相同無法產生名次時,依下列順序處理:
1、二隊積分相同時,以勝隊為優先。
2、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加賽採強迫取分淘汰賽制,比賽需分出勝負,以判定名次。
3、三隊積分相同時,以強迫取分淘汰賽制決定之。
四、決賽採單淘汰賽制,每場比賽需分出勝負,並依照國際賽慣例,七局平分時,第八局起採強迫取分賽制。
註:如遇連續下雨延誤賽程時,大會有權決定更改比賽方式。
【強迫取分賽制】分以下形式進行:
每場比賽無法分出勝負之延長賽:
1.攻方從一、二壘有人開始進攻。
2.雙方教練在延長賽(第8局)開始前可任選其中棒次做為本局首位擊球員。如選擇本局從第3棒進攻,則1棒為二壘跑壘員、2棒為一壘跑壘員。
3.第9局之後將繼續延用第8局的打序。
拾、競賽規則:
採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公佈之最新棒球規則。
拾壹、比賽用球及球棒:
一、比賽用球:採用大會認定合格之比賽用球。
二、比賽球棒:依據國際棒球總會認定公佈之製造公司、廠牌之純木質球棒;或國內學生棒球組織認證之國內廠牌之純木質球棒。
一、團體獎
(一)第一名 頒發獎盃乙座。
(二)第二名 頒發獎盃乙座。
(三)第三名 頒發獎盃乙座。
二、個人獎:
教練獎:一名 頒發獎盃乙座。
拾貳、懲 處:
一、 球隊違規:
(一)應遵守本次賽事之比賽公約,若違反規定,依公約規範處分之。
(二)球隊報名後,除因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等因素外,不得棄權;違反時報請相關單位懲處。
(三)球隊如有不符合報名資格或比賽相關規定之教練、球員出賽時,經發現或檢舉屬實者,則取消該球隊所獲之成績(名次),並報請相關單位懲處。
(四)被判定棄權之球隊,取消其未賽之賽程,且在循環賽中已賽之結果不予計算,相關球隊得失分亦一併不予計算。
(五)若違反(一)、(二)規定時,除各該懲處外,並由主辦單位函請相關單位給予處分。
二、 球員違規:
(一)應遵守本次之比賽公約,若違反規定,依公約規範處分之。
(二)不得互毆、毆打、干擾比賽、辱罵裁判或賽會工作人員,若違反,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處禁賽。
(三)若違反(一)、(二)規定時,除取消成績(名次),不予核發參賽、成績證明外,並函送各校依校規處分之。
(四)不得服用運動禁藥或其他違禁品。參加運動競賽時,不得拒絕主辦單位辦理之運動禁藥檢測,違者禁止參加。
三、 領隊、總教練、教練違規:
(一)應遵守本次賽事之比賽公約,若違反規定,依公約規範處分之。
(二)指導唆使隊員比賽,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及作業相關規定者。
(三)毆打、侮辱裁判時,取消其個人參賽資格,並視情節輕重,處禁賽。
(四)指導隊員時發生不當管教行為時,視情節輕重,處禁賽。故意干擾比賽,係屬累犯或情節嚴重者,並取消該校球隊繼續參賽資格。
(五)擔任學生棒球代表隊教練職務期間,若發生行為不檢,經查屬實者,視情節輕重處分之。
(六)擔任學生棒球代表隊教練職務期間,經政府機關或棒球團體列為不適任學生棒球教練職務者,主辦單位應立即取消報名或參賽資格。
(七)若違反(一)至(七)規定時,除依規定處分外,並由主辦單位函請相關單位依相關規定處分之。
拾參、注意事項:
一、 各參賽學校球隊除應遵守各校運動代表隊管理有關規定與本次比賽競賽規程外,更應遵守運動禁藥管制辦法及作業相關規定。
二、 球隊應於比賽前一小時內向大會記錄組報到,並領取攻守名單表格,比賽前30分鐘,提出攻守名單(打擊順序表)。若需查驗對方球員資格,應同時提出申請。比賽中,如對球員資格疑義,應以申訴方式提出。比賽前或比賽中發生球員資格疑義時,在不影響球賽進行原則下,對於有疑義之球員,得透過主辦單位工作人員『拍照存證』查核。
三、 總教練球衣號碼為30號,教練分別為28號及29號,球員為1號至18號,隊長為10號,報名後即不得更改。攻守名單填寫錯誤者,判總教練離場。
四、 球隊報名本次比賽之隊職員始能進入選手席,其他未註冊報名人員請總教練勸離,對於在己隊選手席上方或區域附近之啦啦隊,全隊隊職員,應負有不滋事之責任。
五、 先守之隊伍,請在三壘邊選手席,先攻之隊伍則在一壘邊選手席;決賽則於賽前擲銅板決定攻守順序。
六、 球隊進攻時之一、三壘指導員,由一位教練、一位球員擔任。在比賽中,擔任壘指導員者不得離開指導區指導球員,違者第1次警告,第2次判退場,不得繼續擔任該場比賽之壘指導員。
七、 比賽時,隊職員不得離開選手席,為球員加油、指導或滋事干擾比賽。
八、 如遇風雨影響比賽進行,由主辦單位依實際情況考量決定是否繼續比賽,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九、 比賽發生棒球規則或競賽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時,由大會召開會議審議,其議決即為最終判決。
十、 本次賽制採7局制比賽,若兩隊得分比數,4局相差10分,5局(含)以上相差7分時,即截止比賽。因雨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比賽滿4局以上,即裁定比賽。
十一、比賽除暫停之需要,各隊之職員(領隊、總教練、教練)不得任意走出選手席及ㄧ、三壘指導區。若球賽中發生爭議,促請裁判裁決時,以總教 練在場為限,否則裁判不予受理。
十二、保護投手特別規範
(一) 投手持球需於12秒內投球,未於12秒內投球時,則計壞球一個,秒之認定,以裁判之判決為準。
(二) 投手不因賽程或賽制而影響,須受下列規定之限制:
1. 採7局制,投手每場最多可投7局。
2. 投手投球3局以內(含),不受隔場限制;投球3局以上,受隔場限制。
十三、野手集會:守備時,每次野手集會不得超過三人,一局中只能集會一次,時間以一比賽以二次集會為限,第三次(含)以後之集會,每集會一次, 則計算暫停一次。則每三局可集會一次。
十四、實施方式:
(一) 守方時,一局中只能暫停一次(更換投手不計),第二次之暫停需更換投手,每次時間以一分鐘為限,每場第四次(含)以後之暫停,每暫停一次,則需更換投手。若延長賽時,則每三局可暫停一次。
(二) 攻方時,一局中只能暫停一次,每次時間以一分鐘為限,每場比賽至多暫停三次(含)。若延長賽時,則每三局可暫停一次。
十五、比賽期間參賽隊職員及球員,如有嚴重違反運動員精神,提大會議處。
拾肆、比賽公約:
本次賽事之目的,除促進校園棒球競技與休閒運動風氣,提昇學生棒球技術水準與欣賞鑑賞能力,儲備國家優秀棒球人才與熱愛棒球運動人口外,更重視學校教育之意義。有意參加本次比賽之各級學校應詳閱本公約,並於報名參加此次之領隊、總教練、教練及學生球員共同遵守。
一、報名參賽隊伍,需完成所有比賽,除不可抗力因素並經大會同意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比賽,任意退賽學校將停止參加下屆比賽1年,並由主辦單位函報相關單位懲處。
二、參賽隊伍必須派總教練出席主辦單位召開之各種會議,以示尊重主辦單位及其他學校隊伍,未派員出席者,主辦單位得逕予撤銷參賽權。
三、參賽隊伍隊職員應尊重比賽,穿著統一球衣及所有競賽。
四、比賽中,隊職員不得對裁判、對方教練、球員、家長及觀眾言語侮辱或毆打,違反者勒令退場,後續賽程亦不得進場指導。
五、各隊隊職員應發揮運動精神,進出球場時須列隊向球場致敬,以表示感謝球場;比賽攻守互換時,球員均應跑步出場,守方並須將球置放於投手板上,不得任意丟放或交於裁判。
六、領隊、教練應以愛心關懷與鼓勵方式教導球員,不得任意責罵及體罰球員,違者驅逐出場,後續賽程亦不得進場指導,嚴重者由主辦單位提報相關單位 懲處。
七、比賽期間,嚴禁參賽球隊隊職員與裁判或其他工作人員,於比賽大會、休息室、球場等範圍內吸煙、嚼檳榔、喝酒及其他可能構成負面教育之不當行為,違者由主辦單位或裁判逐出球場。
八、各隊應尊重競賽場地,保護環境,珍惜球場草皮、環境及設備。每場比賽後,必須整理選手區及其附近環境或協助清理球場,始得離開。
九、各隊使用過之便當後,應將殘渣倒出集中,疊好空盒,壓扁飲料空盒空罐,分類包封後,分置於主辦單位提供之垃圾箱或環保箱中,以維護球場整潔及衛生。
十、各隊應協助勸導球場觀眾,不亂丟煙蒂及飲料罐、不吐檳榔渣,維護欣賞球賽舒適環境。
十一、本公約列於本次賽事競賽規程內,報名參賽球隊均應遵守奉行。
拾伍、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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