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高中棒球運動聯賽硬式鋁棒組   聯盟官網:www.ctsbf.edu.tw 
比賽日期:105年12/5(一)~11(日)
比賽地點:岡山棒球場A、岡山棒球場B、三民高中棒球場頂庄棒球場
A組:陸興高中1W1L 秀峰高中2L   興大附農2W
B組:南英商工2W   普門高中1W1L 東石高中
C組:育民工家2L   三信家商1W1L 三民高中
D組:陽明高中2L   高苑工商2W   大理高中1W1L
E組:成德高中1W1L 美和高中2W   東大體中2L
F組:西苑高中W   麥寮高中1W1L 善化高中
G組:北科附工2L   平鎮高中2W   穀保家商1W1L
H組:彰化藝中2L   鶯歌工商2W   壽山高中1W1L
12/5(一)
09:00 (一) 陸興高中8:1秀峰高中@岡山A
09:00 (四) 陽明高中4:11高苑工商@岡山B
09:00 (七) 北科附工3:10平鎮高中@三民
11:00 (二) 南英商工6:1普門高中@岡山A
11:00 (五) 成德高中2:3美和高中@岡山B
11:00 (八) 彰化藝中5:9鶯歌工商@三民
13:00 (三) 育民工家6:10三信家商@岡山A
13:00 (六) 西苑高中11:6麥寮高中@岡山B
12/6(二)
09:00 (九)         普門高中8:2東石高中@岡山A
09:00 (十二) 美和高中10:2東大體中@岡山B
09:00 (十五) 鶯歌工商6:4壽山高中@三民
11:00 (十)         三信家商8:9三民高中@岡山A
11:00 (十三) 麥寮高中7:3善化高中@岡山B
11:00 (十六) 平鎮高中4:2穀保家商@三民
13:00 (十一) 秀峰高中0:7興大附農@岡山A
13:00 (十四) 高苑工商11:0大理高中@岡山B
12/7(三)
09:00 (十七) 三民高中6:5育民工家@岡山A
09:00 (二十) 善化高中6:12西苑高中@岡山B
09:00 (二三) 穀保家商9:3北科附工@三民
11:00 (十八) 興大附農9:1陸興高中@岡山A
11:00 (二一) 大理高中7:5陽明高中@岡山B
11:00 (二四) 壽山高中8:5彰化藝中@三民
13:00 (十九) 東石高中9:13南英商工 @岡山A
13:00 (二二) 東大體中3:6成德高中@岡山B
* 各晉級隊伍請於12/7下午15:00至岡山棒球場A,參加淘汰排名賽賽程抽籤會議。
20161208鋁棒  
12/8(四)
09:00 (一) 鶯歌工商10:22三信家商 @三民
09:00 (四) 興大附農1:2麥寮高中  @頂庄
09:00 (七) 美和高中4:3普門高中  @岡山A
11:00 (二) 西苑高中15:3成德高中    @三民
11:00 (五) 高苑工商10:0陸興高中    @頂庄
11:00 (八) 三民高中3:7大理高中        @岡山A
13:00 (三) 平鎮高中7:14穀保家商    @三民
13:00 (六) 南英商工6:0壽山高中        @頂庄
12/9(五)
09:00 (九)         一勝三信家商11:12二勝西苑高中 @三民
09:00 (十一) 五勝高苑工商6:0六勝南英商工        @頂庄
11:00 (十)         三勝穀保家商14:4四勝麥寮高中     @三民
11:00 (十二) 七勝美和高中3:6八勝大理高中        @頂庄
12/10(六)
09:00 (十三) 九勝西苑高中0:10十勝穀保家商   @三民
09:00 (十五) 九敗三信家商1:5十敗麥寮高中      @頂庄
11:00 (十四) 十一勝高苑工商12:2十二勝大理高中 @三民
11:00 (十六) 十一敗南英商工11:0十二敗美和高中 @頂庄
12/11(日)
09:00 (十七) 十三敗西苑高中9:2十四敗大理高中      @三民   三四名
09:00 (十九) 十五敗三信家商5:0十六敗美和高中      @頂庄   七八名
11:00 (十八) 十三勝穀保家商16:10十四勝高苑工商 @三民   一二名
11:00 (二十) 十五勝麥寮高中1:5十六勝南英商工       @頂庄   五六名

冠 軍:穀保家商 亞 軍:高苑工商 第三名:西苑高中 第四名:大理高中
第五名:南英商工 第六名:麥寮高中 第七名:三信家商 第八名:美和高中

 

參賽名單
陸興高中
領隊:許清和 總教練:蕭良在 教練:詹皓鈞 江育旻
01龍 晉 02陳建笙 03柯俊祐 04方繹翰 05黃建穎 06曾裕景 07卓孝謙 08蘇裕翔
09陳 陞 10林家瑋 11莊儀方 12陳信翰 13謝威廷 14許翰軒 15沙哲維 16洪浚晏
17歐陽育丞 18吳穆岳 19房楷紘 20劉睿騏 21徐暐勛 22羅紹恩 23黃裕翔 24王重鈞

秀峰高中
領隊:陳棟遠 總教練:陳志強 教練:謝東宏 葉俊孝
01林科仰 02蘇品丞 03林家緯 04葉少飛 05陳厚坤 06陳柏安 07林哲弘 08鄭奕頡
09陳鴻翔 10林柏辰 11蕭柏頤 12陳冠霖 13陳展璽 14許睿恩 15吳柏緯 16陳紀瀚
17劉皓瑋 18吳鴻祥 19陳 箴 20陳威豪 21曾 崢 22黃佑丞 23詹博智

興大附農
領隊:楊育仁 總教練:廖宏淵 教練:顏良吉 李明益
01陸楷祐 02藍弘哲 03何冠忠 04陳新祐 05廖偉凡 06陸楷棋 07陳哲捍 08曾琮凱
09張浩賓 10邱耀霆 11徐育鉦 12蔡宗祐 13全念譁 14鄭宇志 15張家胤 16陳璽文
17黃泓愷 19魏宏哲 20翁佑宣

南英商工
領隊:陳志隆 總教練:楊仁豪 教練:何信賢 郭愿杰
01洪紹恩 02林羿廷 03鍾奕弘 04鄭志雄 05許汎宇 06張 恆 07陳永哲 08李信佳
09王家全 10陳宏德 11林杰平 12陳建廷 13劉沛霖 14余亞哲 15張繼龍 16許哲維
17蔡文凱 18江宥成 19王弘勛 20莊昕諺 21林 海 22劉冠賢 23高聖恩 24陳松立

普門高中
領隊:蔡國權 總教練:邱俊文 教練:陳柏丞 黃梓育
01高秉洋 02廖宏治 03陳震洋 04郭家豪 05朱慶恩 06胡瑋晟 07張嘉豪 08蔡喬安
09葉朝宗 10李晉瑋 11李宗倫 12陳泓志 13卓 暐 14楊凱翔 15楊竣宇 16黃宏恩
17項立安 18劉宏億 19黃祿涵

東石高中
領隊:楊長鉿 總教練:陳聯豐 教練:鄭凱應 古翔宇
01葉竹凱 02蔡岡峰 03王建勳 04李瑞霖 05鍾岱翰 06許濱顯 07羅 彬 08高晨峰
09羅莘亭 10黃偉嘉 11林家賢 12盧軍佑 13彭宇豪 14林冠宏 15李連成 16李永祥
17許峻杰 18蕭嘉彬 19古恩宇 20戴仁凱 21黃文藝 22方文祥 23陳奕勳 24甘坤獻

育民工家
領隊:吳錦隆 總教練:周森毅 教練:郭昌庭 施啓仁
01蕭楷焱 02葉丞玹 03蔡曜宇 04徐震元 05王章成 06羅文龍 07房家豪 08葛 豪
09余華仁 10洪暐程 11洪子傑 12王淯楚 13潘昱凱 14謝冠品 15蔡敬谷 16戴弘杰
17王奕元 18張家元 19彭育誠 20林信利 21劉德延 22吳宥緯 23吳彥衡 24潘昱愷

三信家商
領隊:吳澤民 總教練:陳耿佑 教練:趙仁豪
01陳昱瑋 02馬修文 03陳宗鼎 04謝孟杰 05陳文欽 06李昱霖 07石騰元 08李宗軒
09郭品烽 10張智淵 11林聖杰 12顏政禧 13巫祥榮 14余 凱 15龔俊宇 16李柏廷

三民高中
領隊:劉人誠 總教練:張榮勳 教練:賴建男 陳國鋒
01盧威廉 02周祐德 03趙偉程 04吳威慶 05劉奕廷 06張育維 07陳世堯 08朱振廷
09林誼鈞 10陳世隆 11李佳恩 12游博文 13尤鉦凱 14陳金龍 15張佑杰 16唐慶豪
17鍾凱迪 18魏順祥 19許裕理 20王郡佑 21孫徐虢旻 22林志豪 23林子新 24潘奕誠

陽明高中
領隊:洪金英 總教練:李杜宏 教練:蔣少瑋 陳韋閔
01劉智捷 02陳品源 03根駿晏 04許儒昇 05張弘旻 06張 皓 07陳致愷 08潘品誠
09林軒丞 10葉保弟 11張閔翔 12吳昶毅 13張安禮 14黃渟弘 15黃楷博 16李岳峰
17曹緯勝 18章哲漢

高苑工商
領隊:余政憲 總教練:李來發 教練:謝豐駿 陳毅維
01林孝程 02陳慶倫 03胡漢元 04廖泰翔 05嚴子翔 06顏清浤 07溫弼勝 08洪千禧
09黃泰琪 10蕭憶銘 11張景淯 12許凱翔 13田偉宏 14羅暐捷 15林立洋 16陳建耀
17童 緯 18潘田峻 19全浩偉 20鄭坤旺 21林子恒 22王家宏 23吳聖紘 24黃靖祐

大理高中
領隊:高松景 總教練:廖元豐 教練:賓清華 鍾陳慶國
01林俊傑 02鄭祖延 03顏 翔 04林庭宏 05李濬丞 06陳 哲 07陳廷威 08張緯傑
09董秉睿 10洪家薪 11陳亞呈 12徐育傑 13黃姜文 14偕俊弘 15楊惟閎 16林哲葳
17楊 皓 18徐偉杰 19潘龔耕德

成德高中
領隊:黃小芳 總教練:蔡丞賢 教練:陳同霆 蔡政宏
01田鈺翔 02陳建安 03高偉杰 04王守徹 05陳俊銘 06黃文鈺 07余晏文 08許育瑋
09邱奕豪 10尤郁凱 11彭楊龍 12劉約翰 13陳仕鈞 14陳予舜 15沈主恩 16陳文彥
17謝俊明 18劉銪鑫 19葉東樺 20蔡緒昌 21陳國謙 22張昌峻 23涂智皓 24陳冠昀

美和高中
領隊:曾焜宗 總教練:陳瑞振 教練:詹景喬 楊彥均
01陳冠毅 02陳宇恆 03許景帆 04陳飛霖 05易孟德 06林煒傑 07潘文龍 08蘇彥綸
09陳浩鼎 10利俊漢 11陳尚羽 12徐瑞澤 13朱耀鴻 14顏子峻 15吳健華 16劉士瑜
17方國瀚 18莊玉彬 19李家明 20松約伯 21郭俊佑 22胡俊瑋 23黃政翰 24林暐喆

東大體中
領隊:林鴻源 總教練:葉明嘉 教練:陳峰岳 歐鴻齊
01梁宇淵 02張聖豪 03吳憲豪 04余 謙 05李世全 06方崇穎 07郭建華 08李軍良
09邱明鋒 10洪亦湋 11張育凡 12林彥昇 13黃青騰 14林敬凱 15陽坤益 16林宗岳
17許凱威 18李世誠 19尤尚謙 20何繼康

西苑高中
領隊:吳茂林 總教練:林朝煌 教練:蔡景峰 蔡青峰
01張家澤 02謝易哲 03王浩軍 04廖冠至 05高子峻 06林瑞鈞 07陳昱誠 08游哲彥
09李浚清 10曾祥智 11鄭祐昇 12陳翊杰 13覃頎恩 14歐子豪 15林昀霆 16戴宏鈞
17康哲源 18陳 瑋 19許庭耀 20賴奕鈞 21許名濬 22陳安磊 23葉宇林 24黃瑋竣

麥寮高中
領隊:林正雄 總教練:董啟惠 教練:劉家齊 洪偉翔
01吳宗益 02王韋凱 03林永和 04周秉緯 05陳君傑 06李永衽 07林莛淯 08游佳諳
09薛朝翰 10吳宗哲 11張哲豪 12游永隆 13彭冠瑋 14范雲策 15陳資佑 16賴晨皓
17程柏深 18郭子銓 19詹維安 20駱威宇 21楊睿勍 22牛霨滕 23林承澤 24李其澔

善化高中
領隊:潘致強 總教練:邱書煌 教練:李國峰 陳孟鑫
01李祖維 02林柏叡 03黃偉豪 04蘇子齊 05何佳祐 06高聖杰 07蔡敦祐 08李俊廷
09黃柏偉 10李宜儒 11曾浚曜 12潘宏育 13邱民豐 14林鉑淳 15曾仕捷 16陳中庸
17林哲瑨 18曾祈福 19蘇清雲 20郭沛汎 21倪冠容 22蔡毓文 23吳仲堯 24許名誠

北科附工
領隊:陳勝利 總教練:黃文生 教練:卓琨原 施華星
01馬嘉佑 02陳宏祐 03陳紹恩 04吳嘉洲 05張凱翔 06游証鈞 07翁祖祥 08高祥峰
09周佳樂 10張麒文 11童堉誠 12李 凱 13曾慈恩 14張竣愷 15鄧金榮 16陳昭聿
17林佳賢 18連 懿 19高偉智 20高裕賢 21賴文龍 22林秉倫

平鎮高中
領隊:謝錦雲 總教練:吳柏宏 教練:陳舜松 曾偉誠
01尤明勝 02李孟哲 03葉晁佑 04周士哲 05林俊恩 06劉基鴻 07何逸龍 08李 韋
09林家洧 10邱繼諒 11徐若熙 12陳 鋒 13王博玄 14彭立中 15徐承逸 16胡政愷
17侯羿輔 18陳致均 19楊孟沅 20林君豪 21陳子傑 22汪洧彰 23顏國晉 24陳柏均

穀保家商
領隊:嚴英哲 總教練:周宗志 教練:田家銘 鄭志強
01黃震武 02阮杰熙 03戴昊恩 04唐榮恩 05陳思仲 06葉子然 07陳詳鎮 08林奕豪
09賴宇文 10黃家誠 11張鴻煜 12劉克勤 13楊皓然 14邱智呈 15劉瑋智 16孫易伸
17吳皓禎 18黃 淇 19李重儀

彰化藝中
領隊:魏清山 總教練:郭仲倫 教練:劉政儐 鄭宇神
01陳凱瑜 02謝旻軒 03劉宗憲 04盧辰恩 05林 幀 06尤楷彣 07林裕翔 08劉曜維
09牛霨誌 10卓偉聖 11陳祖恩 12黃崇銘 13吳承澤 14林栢璋 15陳柏融 16陳珏翰
17謝伯宜 18謝承祐 19陳柏安 20林佑任 21張凱閔 22梁詠竣 23汪祺淨 24劉宗瀚

鶯歌工商
領隊:孔令文 總教練:王傳家 教練:鄭昌明 李明進
01賴柏均 02陳冠宇 03曾信豪 04陳炫暉 05吳冠杰 06施辰宇 07簡子騏 08陳鴻德
09李恩愷 10曾鈺龍 11吳振華 12許豪哲 13盧彥祖 14蔡宏瑾 15陳祥恩 16李卓翰
17楊 軒 18黃冠瑋 19許雲奕 20潘富祥 21李灝昇 22楊智捷 23李易勳 24高鴻育

壽山高中
領隊:徐宗盛 總教練:郭東晏 教練:江柏青 林豪墩
01林 瑋 02高家俊 03楊文維 04陳正軒 05陳勝騰 06游騰堯 07宋寧恩 08黃凱倫
09簡兆隆 10傅世杰 11田恩賜 12廖元斌 13徐 翰 14盧俊明 15陳建邦 16陳鴻宇
17蘇捷恩 18邱宇倫 19謝霆翰 20楊恩沛 21尹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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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高中棒球硬式鋁棒組聯賽 競賽規程
壹、宗旨:推展高級中等學校棒球運動,促進校園棒球運動風氣,提昇基礎棒球技術水準與棒球鑑賞能力。
貳、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5年8月8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50022723A 號函辦理。
參、組織:
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
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灣省各縣市政府、金門縣政府、連江縣政府、各縣市公立體育場(管理所)、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各縣市體育會棒球委員(協)會、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聯賽規劃督導委員會:負責學生棒球聯賽之規劃督導、諮詢、重要決策事項。其組織由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代表人員、承辦單位及棒球運動之學者、專家組成。
聯賽紀律委員會:負責聯賽之比賽及活動有關之違紀、爭議、申訴、獎懲案件審議、仲裁等案件事項。其組織由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代表人員、承辦單位及熟悉棒球運動之公正人士組成。
聯賽技術委員會:負責聯賽競賽期間之督導、比賽現場之競賽爭議、規則解釋及排解、裁判判決疑義與申訴等聯賽有關競賽專業事項。其組織由承辦單位遴聘資深棒球專業人士及裁判人員組成。
聯賽裁判小組:依據聯賽競賽規程及棒球規則規定執行比賽等相關競賽事項。各級組聯賽比賽時,由承辦單位遴聘優秀棒球專業裁判人員擔任,各級組比賽置裁判長1人,綜理該級組比賽裁判專業事項;每一比賽場地置現場監場1人,負責該場地裁判分派、督導比賽進行及競賽爭議、申訴處理等事宜;每一場地置裁判若干人,執行該賽場之比賽勝負判定及爭議、申訴等競賽專業事宜。
縣市聯賽工作小組:負責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推動學生各級棒球聯賽等工作事項。其成員由承辦單位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函轉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遴薦所屬轄區之棒球專業且熱心學生棒球聯賽人員,送請承辦單位聘之。
聯賽運動防護小組:辦理聯賽競賽期間之運動意外傷害防護處理、運動禁藥防制教育及檢測工作等工作事項。其成員由承辦單位聘請運動防護、運動禁藥防制領域專業人員擔任。
聯賽執行小組:辦理學生棒球聯賽制度之規劃與推動、競賽規程之訂(修)定、棒球之學生、教練及裁判等人員教育訓練事宜。其成員由承辦單位相關人員擔任。
肆、比賽日期
一、分區賽:預定105年11月21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期間舉行完畢,各分區實際舉行時間,由承辦單位與各直轄市、縣市聯賽工作小組,依據學校報名分佈情況定之。
二、全國賽:預定105年12月5日起至105年12月11日期間舉行。
三、分區抽籤會議日期:105年10月18日(二)下午2點,假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舉行。(10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58號10樓)
伍、參賽單位與報名規定
一、參賽單位:
(一)凡教育部、國防部、直轄市或縣市所屬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軍事學校),均得以單一學校為報名參賽單位,且報名1隊為限。
(二)澎湖、金門及連江縣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單一學校或聯合組隊為參賽單位,聯合組隊時,其球隊名單應詳註隊職員之學校。
二、報名規定:
(一)組隊報名參加本硬式鋁棒組聯賽之學校,尚得依照硬式木棒組或軟式組聯賽競賽規程規定,另外組隊報名硬式木棒組或軟式組聯賽,惟每組均以報名一隊為限,報名球員均不得重複,否則不受理該校該組報名。
(二)凡學校新組棒球隊擬報名參加硬式木棒組聯賽者,需先連續二學年參加本鋁棒組聯賽,方得於第三學年報名參加硬式木棒組比賽。若參加本鋁棒組聯賽,且於第一學年獲得前16名成績時,則得提前於第二學年晉級報名硬式木棒組聯賽,不受前段規定限制。
(三) 球隊人數:領隊、總教練、行政管理及運動防護員各1名、教練2名,球員至少報名12名,最多24名。(行政管理職務得由學校教師或學生擔任,但不得參與球隊之競賽指揮、出場指導球員及下場參加比賽。)
註:運動防護員須具有教育部體育署(或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運動防護員證照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方得報名登錄棒球聯賽。
(四)經學校報名註冊學生棒球聯賽之學生,如有轉學至其他學校或轉入學校就讀時,學校應函報承辦單位備查,經查證屬實,且符合聯賽競賽規程之學籍設籍規定,方得報名棒球聯賽。
(五)因特殊原因而學校需報名轉學就讀之學生,參加學生棒球聯賽時,應由學校於聯賽之報名註冊截止日前,檢齊特殊原因之具有法律效力相關證明文件,函報承辦單位審核,俟審核通過後,該轉學學生方得代表該校報名參加聯賽。
陸、球員及教練報名規定
一、球員規定:
(一)年齡與學籍:87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105年9月1日(含)以前設籍於該學校之在校學生。
註:球員年齡、學籍設籍均以九月一日(含)為計算基準(即自當年九月一日起至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學年)。
(二)規定:
1.球員經註冊報名登錄聯賽後,若擬轉入至其他學校,應在擬轉入學校之學籍設籍滿二學年後,始得報名參賽。
2.凡登錄註冊參加高中各組聯賽之學生,自報名參加聯賽之學年起計,最多以參加3學年為限。
3.參加本學年度之硬式鋁棒組聯賽球員,每人限報名1隊,不得跨組、跨隊報名,經登錄註冊報名聯賽後,爾後不得更換報名軟式組聯賽。
4.首次報名本硬式鋁棒組聯賽之學生球員,若於就讀國中期間,未經國中軟式組或硬式組聯賽註冊登錄時,得轉換報名硬式木棒組或軟式組聯賽,但以一次為限。
5.若於就讀國中期間,曾登錄註冊報名參加國中軟式組或硬式組聯賽之球員,以報名參加本硬式鋁棒組或硬式木棒組為限,不得報名軟式組聯賽。
6.球員登錄註冊之認定,以網際網路登錄註冊報名截止日為準,經網際網路登錄註冊之球員,即受學生聯賽競賽規程之規範。
7.球員在校就學期間,不得與國內、外職業棒球或業餘棒球團體或經紀公司等單位或人員,簽訂任何契約(含商業或金錢交易或委託接洽)等行為,若違反,經查屬實者,送請本聯賽紀律委員會議處。
二、教練(總教練及教練)規定:
(一)資格:具有下列證件之一者,方得報名參加聯賽:
1.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發有效之C級以上教練證。
2.參加學生棒聯舉辦之「學生棒球運動聯賽教練增能教育研習」並取得學生棒球聯賽指導證。
(二)參加學生棒球聯賽擔任教練或管理職務,應依下列規範辦理之:
1.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聘任為教練者,若列為不適任教練者,不得參加學生棒球運動聯賽。
2.擔任學生棒球代表隊教練職務期間,經政府機關或棒球團體列為不適任學生棒球教練職務者,立即取消其報名或參賽資格。
3.非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聘任之棒球教練,其處理方式則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9年6月28日體委競字第0990014160號書函辦理:除94年1月13日學生棒聯召開之「紀律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適用對象外(即93年12月31日高院北分院判決經判刑及緩刑人員),及獲判無罪或罪證不足不起訴外,均列為不適任教練,不得參加學生棒球運動聯賽。若有疑義時,提聯賽紀律委員會審議。
4.經處分禁賽年限未屆滿者,不得報名學生棒球聯賽。禁賽年限屆滿者,得由擬聘之學校函報所屬教育主管機關轉承辦單位備查後,學校方得依競賽規程規定辦理報名聯賽。
5.同一學年同一級組聯賽,不得同時兼任兩校球隊教練或行政管理職務。
柒、報名方式與會議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5年9月23日(五)下午18時截止。
二、報名手續:
(一)本學生棒球聯賽隊職員報名,係採網際網路【http://gameapply.ctsbf.edu.tw】方式報名。請依競賽規程之規定,自行審查球員參賽資格,將學校隊職員名單、球衣背號及照片等聯賽需用資料,輸入相關報名表件,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網際網路報名手續者,視同放棄參加本聯賽資格。(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受理報名登錄)
(二)輸入完成之報名表件,經確認無誤後,列印出或影印下列表件,加蓋學校關防及相關人員職章,於105年9月30日(五)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寄主辦單位(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若郵寄之報名表件與網際網路報名資料不符時,以網際網路報名資料為準。
1.報名表一份。(學校關防及相關人員職章)
2.隊職員(含運動防護員)照片表一份。(學校關防及相關人員職章)
3.履行比賽公約保證書一份。(學校關防及相關人員職章)
4.學生學籍資料表影印本(每位球員一份)。(加蓋學校關防)
註:運動防護員須檢附具有教育部體育署(或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運動防護員證照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影本乙份送承辦單位核備。
(三)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參賽具結書(家長或監護人簽章),第一年每位球員一份,留存學校備查,第二年起免繳。
(四)球員一經報名後,不得更換或遞補名單及球衣號碼。
三、相關會議:學校務必派總教練或教練出席會議,以維護學校球隊參加聯賽權益,未派員出席者,不得再有異議。
捌、比賽制度
一、聯賽競賽制度
(一)採7局制,若兩隊得分比數,4局相差10分,5局(含)以上相差7分時,即截止比賽。因雨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比賽滿4局以上,即裁定比賽。
(二)採DH制(因學生聯賽情節特殊,不受棒球規則6.10指定擊球員必須對守隊之先發投手最少完成一次打擊之規定限制)。
(三)不論採循環賽或淘汰賽,每場比賽均需分出勝負,當球賽最後一局平分時或循環賽積分相同時,採突破僵局制。
(四)突破僵局制實施方式:
1.比賽至第7局平分時,自第8局起,攻方從無人出局,一、二壘有人,開始進攻。第8局開始比賽前,雙方教練得任選其中棒次作為第8局首位擊球員。如選擇第3棒開始進攻,則第1棒為二壘跑壘員、第2棒為一壘跑壘員。第9局之後,繼續延用第8局的打序。
2.循環賽球隊積分相同,需產生名次時,則以下列方法決定名次:
(1)兩隊勝負關係,以勝者為優勝。
(2)三隊積分相同時,再以突破僵局制,依下列錄取隊數多寡辦理:。
A.錄取一隊時:先抽出一隊為種子隊,另二隊之勝隊再與種子隊爭取晉級名額。
B.錄取兩隊:抽出一隊為種子隊,另二隊之勝隊晉級,敗隊再與種子隊爭取另一晉級名額。
C.錄取之二隊,於該循環賽時勝負關係,判定錄取之名次順序。
二、分區預賽
(一)參加球隊:完成本鋁棒組聯賽報名手續之球隊。

 

1.本(105)學年度學校新組成之棒球隊。
2.上(104)學年度全國賽16強以外之球隊。
3.學校無報名參加木棒組聯賽之球隊。
(二)錄取名額:依據報名隊數多寡比率,錄取優勝球隊參加複賽。
三、分區決賽
(一)參加球隊:
1.獲得分區預賽晉級分區決賽之優勝球隊。
2.上(104)學年度全國賽名次第9至16名球隊。
3.學校有報名參加木棒組聯賽之球隊。
(二)錄取名額:錄取16隊優勝球隊參加全國預賽。
四、全國預賽
(一)參加球隊:24隊
1.分區決賽所錄取之16優勝球隊。
2.上(104)學年度獲得全國賽名次前8名學校。
(二)錄取名額:錄取16隊優勝球隊參加全國決賽。
五、全國決賽
(一)參加球隊:16隊
1.全國預賽錄取之優勝球隊16隊。
2.採淘汰排名賽制。
(二)錄取名額:錄取前8名,給予獎勵。
玖、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公佈之最新棒球規則(2014 MLB 7.13本壘衝撞規則適用)及學生棒球聯賽特別規定。
註:7.13本壘衝撞
(A)企圖得分之跑壘員,不可偏離直接進壘的路線,企圖衝撞捕手(或其他補位本壘之球員)。依裁判之判斷,若企圖得分之跑壘員以此方式衝撞捕手(或其他補位本壘之球員),裁判應宣告該跑壘員出局(即使防守本壘之球員掉球)。在此情況之下,裁判應宣告該球為比賽停止球,所有其他跑壘員須返回衝撞時所佔有之壘。
原註:跑壘員若無碰觸本壘之意圖、或降低肩膀、或以手、肘、臂推撞防守球員,皆可視為違反規則7.13「偏離直接進壘路線以衝撞防守球員」之判決依據。如果跑壘員以正當滑壘方式欲進本壘,則不視為違反規則7.13。若跑壘員滑壘時腳前,如果其臀部和腿部先著地才發生衝撞,則視為正當滑壘。若跑壘員滑壘時頭部朝前,如果其身體先著地才發生衝撞,則視為正當滑壘。
(B)捕手若未持球,不可阻擋欲進壘得分的跑壘員之進壘路線。依裁判之判斷,捕手若未持球而阻擋跑壘員之進壘路線,裁判應宣告或表示跑壘員安全進壘。但是,依裁判之判斷,如果捕手為了處理傳來之球,不得不擋住跑壘員之進壘路線,而導致無可避免之衝撞時,則不視為違免規則7.13。
註:8.05 倘壘上有跑壘員,在下列情況下應屬投手犯規
(B)持球已踏投手板之投手,假裝傳球給一壘或三壘而未傳出球者。
原註:投手向壘傳球前,自由腳應踏出朝向該壘,但踏出後必須將球傳出(除二壘外)。
例:跑壘員佔一壘、三壘時,投手向三壘踏出假傳後接著轉身朝一壘傳球,此行為被判【投手犯規】。只有二壘允許假牽制不傳球。
拾、比賽用球及球棒
一、比賽用球:承辦單位認可之SBF比賽用球。
二、比賽球棒:依據世界棒壘球總會或國內學生棒球組織認定公佈之製造公司、廠牌之金屬球棒。
註:金屬球棒之規定:它必須是光滑、圓形、堅硬的鋁棒。長度不得超過34吋,直徑不超過2 5/8吋,重量不得低於長度減3盎司【例如:若長度為34英吋,其重量不得低於31盎司或877公克以上,若長度為33英吋,其重量不得低於30盎司或848公克以上】。
拾壹、勝負名次判定及計分方法
一、採循環賽制時,勝隊得2分,敗隊得0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必要時得採突破僵局制。因積分相同無法產生名次時,依下列順序處理:
(一)兩隊積分相同時,以勝隊為優先。
(二)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突破僵局制,以判定名次。
二、採淘汰排名賽制時,比賽平分時,採突破僵局制。
三、比賽中棄權或被裁定奪權球隊,除該隊已賽成績不予計算外,並取消該隊未賽之賽程,其相關球隊之得失分不計算。
拾貳、競賽地點:分區預決賽地點,視分區報名隊數狀況而定,全國預決賽預定○○市棒球場等地舉行。
拾參、聯賽經費
一、學生棒球聯賽係由教育部體育署專款補助辦理之學生活動,有關補助參加聯賽之經費,請學校專款專用於參加學生棒球運動聯賽需用。若球隊參加聯賽經費不足時,不得再向教育部體育署申請補助。
二、為鼓勵各校組隊報名參加學生棒球聯賽且比賽未棄權者,補助各校球隊參加聯賽費用,補助項目及額度,暫定項目及額度如下:
(一)組訓費:依連續參賽年資,一年1萬,最高補助5萬;若104學年以前未曾組隊註冊參加聯賽,本(105)學年新組隊報名學生棒球聯賽學校球隊,每隊補助新臺幣3萬元。
(二)參賽費:
1. 往返交通費:
(1)路程50公里以內者,每校每場補助1,000元;路程51至100公里者,每校每場補助2,000元;路程100公里以上,依實際路程,核實補助。
(2)凡前往比賽地點之機票、船票、火車客運車票等相關開支,應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辦理(如因業務需要,駕駛自用汽(機)車者,其交通費得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等級之票價報支,但不得另行報支油料、過路費、停車等費用;如發生事故,亦不得報支公款處理)。
(3)膳食、住宿及雜支費:階段性賽或全國賽,每隊每場2,000元。
三、學校支領教育部體育署補助之各款項,應於掣據洽領時,詳註學校公庫帳戶名稱、號碼等正確資料送承辦單位辦理。
四、參加本聯賽比賽期間之相關人員(含學校球隊隊職員、裁判、運動防護員等聯賽工作人員),由承辦單位覈實辦理運動意外傷害保險。
拾肆、獎 勵
一、獎勵前8名優勝球隊學校:教育部團體獎盃各乙座,獎狀每隊每人乙紙。
二、第二階段晉級球隊發給團體及個人獎狀各乙紙。
三、全國賽前8名優勝球隊,贈送棒球相關器材設備,以「球」為主,如學校需其他棒球相關器材,請發文至承辦單位告知學校之需求,並依優先順序排列。(項目、數量視教育部體育署核定經費預算情形辦理)。
四、全國決賽前3名優勝球隊,得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原則』規定,向教育部體育署申請集訓或國內外移地訓練費用。
五、全國賽前8名球隊中,若經承辦單位撤銷成績名次時,得由下一名次球隊依序遞補名次,遞補球隊以前8名為限。
六、參與本聯賽有功人員,得依各該所屬機關、學校、團體之獎勵規定,申請敘獎。
拾伍、懲  處
一、球隊違規:
(一)違反本聯賽競賽規程規定,依競賽規程規定議處。
(二)球隊登錄註冊報名後,除因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等因素外,不得棄權;違反時,由主辦單位函請各該校所屬之教育主管機關議處。
(三)球隊如有不符合報名資格或比賽相關規定之球員出賽時,經發現或檢舉屬實者,則取消該球隊所獲之成績(名次),並追繳所領之補助及獎勵,並由主辦單位函請各該校所屬之教育主管機關議處。
二、領隊、總教練、教練、行政管理違規:
(一)違反本聯賽競賽規程規定,依競賽規程議處。
(二)球隊如有不符合報名資格或比賽相關規定之球員出賽時,經發現或檢舉屬實者,其球隊總教練處禁賽五年。
(三)毆打、侮辱裁判時,除取消其個人參加聯賽資格外,並視情節輕重,處禁賽一學年以上三學年以下。若為累犯或情節嚴重者,處終身禁賽。
(四)指導隊員時發生不當管教行為時,視情節輕重,處禁賽一學年以上三學年以下。若為累犯或情節嚴重者,處終身禁賽。
(五)指導學生在校就學期間,發生學生球員與國內、外職業棒球或業餘棒球團體或經紀公司等單位或人員,簽訂任何契約(含商業或金錢交易或委託接洽)行為等情事,經查屬實者,視為督導不週,處該禁賽二學年。
(六)故意干擾比賽,係屬累犯或情節嚴重者,處禁賽二學年。
(七)擔任學生棒球代表隊職務期間,若發生行為不檢,經查屬實者,視情節輕重處分。
(八)若違反(一)至(七)各款規定時,除依本競賽規程規定議處外,並由主辦單位函請球隊學校所屬之教育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議處。
三、球員違規:
(一)違反本聯賽競賽規程規定,依競賽規程議處。
(二)比賽時不得干擾比賽、互毆、毆打球員、辱罵裁判或賽會工作人員,若違反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取消繼續比賽資格或處禁賽一學年,如再次違反者,處禁賽二學年。
(三)在校就學期間,不得與國內、外職業棒球或業餘棒球團體或經紀公司等單位或人員,簽訂任何契約(含商業或金錢交易或委託接洽)等行為,若違反,經查屬實者,送請本聯賽紀律委員會議處。
(四)若違反(一)至(三)規定時,除撤消其個人成績(名次)及不發給參賽證明外,並函送各校依校規議處。
四、經驅逐出場之教練或球員,沒收該場及下一場比賽,如於球場周圍徘徊出現時,經查屬實者,由當場執法裁判判定没收比賽,取消該球隊所獲之成績(名次)、追繳所領之補助及獎勵。
五、經驅逐出場未聽勸之總教練、教練者,由當場執法裁判及監場人員將處理報告單送承辦單位移學生棒聯紀律委員會懲處,依情節輕重處禁賽一學年以上三學年以下。
拾陸、申訴
一、比賽期間,雙方若對對方球員資格疑義,應由總教練賽前或事實發生時,依下列方式提出。在不影響球賽進行原則下,承辦單位工作人員得對有疑義球員『拍照』存證,以待查驗:
(一)比賽未開賽前:雙方球隊繳交攻守名單(打擊順序表)時,若對對方攻守名單內之球員資格疑義,由總教練當場向聯賽紀錄組提出。
(二)比賽進行中:由總教練現場以口頭方式,向該場主審裁判提出,並在比賽結束前,將總教練簽章之書面及相關證明文件,併同保證金新臺幣1萬元整,繳交予現場監場人員。
(三)比賽結束後:由總教練於主審裁判宣布比賽結果前,以口頭方式先向主審裁判提出,併繳交經總教練簽章之書面及相關證明文件,併同保證金新臺幣1萬元整,繳交予現場監場人員。
二、非比賽期間,若對其他學校球隊之參賽球員資格有疑義,應由學校檢齊經總教練簽章之申訴理由及相關證明文件,併同保證金新臺幣1萬元整,函報承辦單位,承辦單位於收受理之翌日起7日內,提請聯賽紀律委員會審議。
三、有關聯賽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應依棒球規則及學生棒球聯賽競賽規程規定辦理;若規則無明文規定者,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申訴,並於30分鐘內,繳交經總教練簽章之書面及相關證明文件,併同保證金新臺幣1萬元整,繳交予現場監場人員;若以口頭方式或未依規定提出時,不予受理。
四、有關聯賽競賽之爭議或違規等事項,由聯賽技術委員會審議,並依決議辦理。
五、對聯賽技術委員會審議處分有疑義時,得於收到處分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承辦單位提出再申訴,承辦單位收受理申訴案件之翌日起7日內,提聯賽紀律委員會審議。
六、因特殊原因而學校需報名轉學就讀之學生,參加學生棒球聯賽時,應由學校以書面方式,檢齊特殊原因之相關證明文件,函報承辦單位,承辦單位收受理之翌日起7日內,提聯賽紀律委員會審議,俟審議決議通過後,該轉學學生方得代表該校報名參加聯賽。
七、聯賽紀律委員會審議之議決為最終判決。
八、申訴理由未成立時,沒收其保證金,充作聯賽經費。
拾柒、附則
一、參賽學校球隊除應遵守本聯賽競賽規程規定及履行聯賽比賽公約外,更應遵守各該學校運動團隊之管理等相關規定。
二、比賽時,球員得穿金屬棒球釘鞋,穿著之學校球隊球衣應整齊統一,胸前繡印校名,背後球衣號碼清晰。
三、網際網路註冊報名登錄之球衣號碼,不得更改。球衣號碼總教練為30號,教練分別為29號及28號,行政管理人員為27號,球員為1號至24號,隊長為10號。
四、為鼓勵熱心企業、廠商、機構、團體或人士參與學生棒球運動,協助學校推動棒球運動,同意學校在聯賽比賽球衣之【運動上衣左袖處】,標示贊助者之識別標誌乙面,標誌總面積不得超過72平方公分(72㎠),其他比賽服裝或比賽護具位置不宜標示,否則承辦單位得請該學校以黏貼方式遮蓋不露出或摘拆該標誌。
五、比賽前一小時內向大會記錄組報到,並領取攻守名單(打擊順序表),填寫之攻手名單及球衣背號應與網際網路報名之名單及球衣背號相同。填寫攻守名單(打擊順序表)時,填寫之球員應自報名註冊之球員名單中選填,其填寫人數最多以20人為限。每場比賽可自報名註冊之名單中,替補球員。
六、比賽前30分鐘,提出全隊球員選手證與繳交攻守名單,未攜帶選手證者,如填寫於攻守名單上,則没收該場比賽;球衣號碼填寫有誤,判該隊總教練離開比賽場地。
七、先守隊伍,使用三壘邊選手席,先攻隊伍使用一壘邊選手席,決賽時,賽前以擲錢幣方式,決定攻守順序。球隊進攻時,一、三壘指導員,由一位教練、一位球員擔任,出場擔任指導員者,需戴棒球頭盔,否則不得出場。
八、球隊登錄註冊報名聯賽之隊職員始能進入選手席,其他未註冊報名人員不得進入,對於在選手席上方或區域附近之喧嘩情形,雙方隊隊職員應協助減低事故發生之義務。
九、比賽期間發生受傷情況時,需及時處理受傷部位,裁判得強制受傷方球隊更換臨時替代人員,如於該局結束前,受傷球員無法上場,需強制更換選手,不計該隊傷停時間。如有故意拖延行為,裁判得判該隊教練離場。
十、比賽除暫停需要,各隊之領隊、總教練、教練或行政管理,不得任意走出選手席或ㄧ、三壘指導員走出指導區,進入比賽場地為球員加油、指導或滋事干擾比賽。若球賽中發生爭議,促請裁判裁決時,限總教練一人在場,否則裁判不予受理。
十一、承辦單位得因比賽場次、氣候、延賽等實際情況,考量繼續比賽或調整比賽時間,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十二、各隊教練對球員應加強宣導運動禁藥管制相關知識,並轉知球員若須看醫生服藥時,提醒醫護人員,運動員不能服有運動禁藥成分之藥品。
十三、保護投手特別規範
(一) 擊球員拒絕進入擊球區,主審可以直接(不需令投手投球)宣告好球一顆;壘上無跑者時投手持球需於15秒內投球,此15秒以投手接獲野手之傳球開始計算,未於15秒內投球時,則計壞球一個。
(二) 投手不因賽程或賽制而影響,應受下列規定之限制:
1.投手每場最多可投球7局,投球2局以內(含),不受隔場限制,若投球1局或2局下場後,接連下一場之比賽,該投手可再投6局或5局。投球3局以上(含),受隔場限制。
2.投手在一場比賽中,其投球數規範如下:
(1)投球數80球以下(含):當投手被替補,脫離投手職務後擔任野手,則該投手得再擔任投手一次。當同一局投手被替補成為野手後,再回任投手時,其投手投球局數,以一局計算之,再回任投手之投手須投完該局。如由野手替換擔任投手,亦須投完該局。
(2)投球數逾80(不含)球未達100(不含)球:受隔2場限制。當投球數至100球時強制退場,投球未滿100球時,投手被換下場時,不得擔任捕手職務,並於該場比賽中,不得再上場擔任投手職務。
(3)投球數達100(含)球以上:強制退場,並受隔2場限制。
十四、野手集會:守備時,每次野手集會不得超過三人,一局中只能集會一次,時間以一分鐘為限。每場比賽以三次集會為限,第四次(含)以後之集會,每集會一次,則計算暫停一次。若延長賽時,則每三局可集會一次。
十五、暫停實施方式:
(一)守方時,一局中只能暫停一次(更換投手不計),若為第二次之暫停,則需更換投手,每次時間以一分鐘為限。每場比賽第四次(含)以後之暫停,每暫停一次,則需更換投手。若延長賽時,則每三局可暫停一次。
(二)攻方時,一局中只能暫停一次,每次時間以一分鐘為限,每場比賽至多暫停四次(含)。若延長賽時,則每三局可暫停一次。
拾捌、本競賽規程如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修訂後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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