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18屆傳福盃全國青少棒邀請賽  資訊來源:傳福盃官網
比賽日期:103年10/25(六)~28(二)
比賽地點:棒球村第一二棒球場、東大體中A、B場地
預賽:共16隊分四組各組取兩隊晉級決賽
A組:東縣新生2W1L 花縣瑞穗1W2L 南市建興1W2L 屏縣鶴聲2W1L
B組:東縣卑南2和1L 花縣三民3W   南市崇明1和2L 北市重慶1W1和1L
C組:東縣泰源3W   花縣光復3L   南市民德1W2L 宜縣三星2W1L
D組:東縣體中1W2L 花縣化仁2W1和 高市忠孝2W1和 東縣桃源3L
10/25(六)    第二棒球場      第一棒球場      台東體中A     台東體中B
一  09:00  新生11:7瑞穗 卑南1:11三民 泰源5:2光復   體中1:9化仁
二  11:00  鶴聲5:4建興   重慶4:3崇明      三星10:3民德 桃源0:11忠孝
三  13:30  新生8:10鶴聲 卑南7:7重慶      泰源4:3三星   體中6:5桃源
10/26(日)
四  09:00  瑞穗2:10建興 三民6:5崇明   光復3:13民德 化仁1:1忠孝
五  11:00  建興2:8新生   崇明2:2卑南   民德2:6泰源   忠孝7:3體中
六  13:30  鶴聲3:5瑞穗   重慶1:10三民 三星4:2光復   桃源2:9化仁
10/27(一)                     第二棒球場
一  08:00   A冠屏縣鶴聲9:2C亞宜縣三星 
二  10:00   B冠花縣三民4:0D亞高市忠孝
三  12:00   C冠東縣泰源9:10A亞東縣新生
四  14:00   D冠花縣化仁9:2B亞北市重慶 
10/28(二)      第二棒球場
五  08:00   一勝屏縣鶴聲 2:6 二勝花縣三民
六  10:00   三勝東縣新生 7:0 四勝花縣化仁
七  12:00   五敗屏縣鶴聲 8:3 六敗花縣化仁     三四名
八  14:00   五勝花縣三民 2:4 六勝東縣新生     冠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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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第18屆傳福盃全國青少棒錦標賽     競賽規程
103年7月2日2014第18屆傳福盃全國錦標賽第一次籌備會議通過
第一條 依據臺東縣政府教育處103年度體育大型活動規劃及103年6月24日府教體字第1030124187號函辦理。
第二條 宗旨
一、培養基層學生對棒球運動之興趣及提倡正當休閒活動。
二、提昇基層棒球運動文化、風氣、技能,以及所有參與者之品德與素養。
三、促進基層棒球界相互間之情感與技術之交流。
四、感念洪傳福先生對體育之熱心推展。
第三條 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
第四條 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臺灣傳福棒球協會
第五條 承辦單位:臺東縣立新生國中、臺東縣立卑南國小
第六條 協辦單位:臺東縣學生棒球運動聯盟工作小組、國立臺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
大溪國小
第七條 競賽日期:103年10月25日至 28日共4日(星期六至星期二)
第八條 比賽地點:臺東縣棒球村第二棒球場、國立臺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A、B場地
第九條 開幕典禮:103年10月25日(星期六)下午16:30;地點-臺東縣棒球村第二
棒球場(遇雨改為卑南國小體育館)
第十條 競賽規則:除特別規定外,均依據102學年度國中棒球運動硬式組聯賽競賽規
程,並另設傳福盃公約供參賽球隊遵行。
第十一條 比賽制度:預賽以分組循環採七局積分制,每組取前兩名參加決賽;決賽採
淘汰賽制(決賽若七局兩隊平分從第八局採強迫取分賽制)。
第十二條 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認定合格之硬式比賽球。
第十三條 參加球隊:由臺灣傳福棒球協會邀請隊伍。
第十四條 球員資格:凡臺灣地區各公、私立國民中學或完全中學均得以單一學校為單位
組隊參加,每校以報名一隊為限,球員需為各學校在籍學生,民國88
年8月31日(不含)以後出生者,報名請填寫西元年(範例1999/09/01)。
第十五條 報名時間:自103年9月8日(星期一)上午08:00起至103年9月12日(星
期五)下午17:00止,以郵戳為憑。(受邀參賽隊伍,須同時完成網
路及紙本報名)
第十六條 報名方式:
一、欲報名隊伍請至傳福盃棒球網登錄申請參加比賽,報名資料採線上登錄方式,待完成線上報名程序後,列印報名表連同傳福盃公約(兩者均簽名並加蓋關防)郵寄至新生國中,始完成報名程序。
二、傳福盃棒球網http://baseball.hohayan.net.tw或http://210.240.125.37/baseball
線上報名網管人員:大溪國小高志翔主任電話:0935592668
e-mail:falahan@gmail.com
三、郵寄報名表地址:臺東市新生路641巷64號
報名表收件人:臺東縣立新生國中張聖岳老師
電話:(089)229121-165 手機:0921-579626
※公約及競賽規程電子檔至傳福盃棒球網站下載
※各校球隊於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隊職員及球員名單。
第十七條 報名人數:每隊含領隊、總教練、教練、管理各一人,球員18名,報名完竣後不受理背號與名單更動;且每隊報名選手不得少於12人。
第十八條 領隊會議:103年10月24日(星期五)下午16:00假新生國中書香樓舉行(未參加領隊會議之球隊取消參賽資格)。
第十九條 獎勵:取優勝前四名隊伍頒發獎盃;另頒發個人獎項:教練獎1名,打擊獎前3名,投手獎1名,功勞獎1名,美技獎1名,全壘打獎1名。
第二十條 參賽隊數:16隊(臺東縣5隊)。
第二十一條 附則:
一、請於比賽前40分鐘向大會紀錄台辦理報到,提出攻守名單。
二、投手不因賽程或賽制而影響,須受下列規定之限制:
1.採7局制,投手每場最多可投7局。
2.投手投球2局以內(含),不受隔場限制;投球3局以上(含),受隔場限制。
3.投手投2局,下一場僅可再投5局(即在不受隔場限制下,接連二場之比賽,最多只能投7局)。
4.當投手被替補,脫離投手職務後擔任野手,則該投手得再擔任投手一次。當同一局投手被替補成為野手後,再回任投手時,其投手投球局數,以一局計算之,再回任投手之投手須投完該局。如由野手替換擔任投手,亦須投完該局。
5.投手投5局以上時(含)應受隔日限制(投手不得再擔任捕手),投一球即認定
為一局。
三、比賽兩隊如四局相差10分,五局相差7分即截止比賽。
四、預賽隊名在前者為主隊,先守(休息區為三壘旁),決賽於賽前決定攻守。
五、球賽如遇雨或不可抗力時,繼續比賽與否,由大會裁判組會商後決定之。
六、球隊之隊職員有下列行為且不聽勸阻者,將予驅逐出場:
(一)比賽中於球場範圍吸煙、嚼檳榔、喝酒者。
(二)未經同意進出大會工作範圍,造成紛擾者。
(三)其他未遵守傳福盃公約內容者。
七、比賽中教練除暫停或更換球員外,不可出場抗議。
八、非球隊隊職員,不得進入球員休息區。
九、比賽進行中,教練需指導學生撿拾界外球,一壘邊線界外球由一壘選手休息區球員撿拾;三壘邊線界外球由三壘選手休息區球員撿拾,本壘後方界外球,攻方球隊球員撿拾。
十、捕手護具自備,上場時需佩帶護具,否則不得上場比賽。
十一、參賽球隊之隊職員,應督促球員珍惜球場草皮及各項設備,並共同維護場地環境衛生。
十二、比賽中攻守方隊職員及球員嚴禁互毆,言語侮辱或對裁判有毆打及言語侮辱行為,違者予以勒令退場,並沒收比賽。
十三、分組循環預賽採積分制,勝一場2分,和局1分,敗一場0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十四、積分相同時,依下列順序判定名次:
(一)戰績相同之球隊比較相互比賽中,勝隊為先。
(二)各分組預賽所有循環場次中,失分率較低者為先。
失分率=總失分數÷總守備局數
(三)各分組比賽所有循環場次中,得分率較高者為先。
得分率=總得分數÷總攻擊局數
(四)擲銅板以決定名次。
※若球隊因違規被沒收比賽或中途棄權之出賽所有場次,不計算其對戰積分及場次局數。
十五、每場比賽完畢,比賽兩隊球員必須協助清理場地。
十六、各隊攜帶校旗、穿著統一棒球服準時參與比賽及開、閉幕典禮。
十七、參賽選手務必攜帶學校證明文件(學生證),未帶上述證件球員,不得填寫於攻守名單,違反規定球隊取消比賽資格。
十八、各球隊若有冒名頂替球員之情事發生,經大會裁判確認,則取消該球隊所有比賽資格。
十九、各參賽球隊須詳閱傳福盃公約並由領隊、教練及管理簽署遵守。
第二十條 本規程經傳福盃全國邀請賽籌備會審議通過並函請臺東縣政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傳福盃基層棒球錦標賽公約
本盃賽之目的,除興趣之培養、球技之交流、以達球藝之提昇外,尤重教育之意義。故請有意參賽學校詳閱本公約,並要求隊職員及球員遵守。
第一條 著重球隊參賽精神,提昇棒球比賽品質:
一、參賽隊伍需完成所有比賽,除不可抗力因素並經大會同意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比賽,任意退賽隊伍爾後將永不得參加本盃賽,並將函報各縣市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處理。
二、比賽中隊職員不得對裁判、對方教練、球員、家長及觀眾言語侮辱或毆打,違反者勒令退場,後續賽程亦不得進場指導。
三、參賽隊伍須攜帶校(隊)旗,著統一球衣參與開、閉幕及所有比賽。球員須著整齊護具出賽。
四、參賽隊伍必須出席領隊、教練會議及其他由主辦單位召開並要求參加之會議,以示尊重主辦單位及其他與賽隊伍,未派員出席者,主辦單位得逕予撤銷參賽權。
五、教練及隊職員應要求球員發揮良好運動精神,賽前賽後,進出球場時須持校(隊)旗列隊向球場致敬;比賽時攻守互換之際,球員均應跑步出場,守方並須將球置放於投手板上,不得任意丟放或交於裁判。
六、參賽學校須妥善照顧參賽球員,並為其辦理適當之保險。
第二條 加強球隊生活教育,重視球員人格、品德之培育:
一、教練及隊職員應以愛、關懷與鼓勵之方式指導球員,不得任意責罵及體罰,違者將立即予以驅逐出場。
二、為求尊重提供場地單位、提昇環保觀念,參賽隊職員須注意執行下列事項:
1.應珍惜球場草皮、環境及設備。與賽隊伍於每場比賽後,必須整理休息區及其附近;當日最後一場比賽結束後,與賽隊伍更須清理球場及其週遭,始得離開。
2.指導球員及隨隊家長、親友注重環保。要求用過之便當盒,將殘渣倒出集中,疊好空盒,飲料空盒、空罐則應予壓扁,分類包封後,再分置於垃圾箱或環保箱中,以維球場整潔美觀並利事後清理。
三、重視球員生活教育,要求球員尊重校旗、重視禮貌、發揮體育精神,並嚴禁球員於比賽場地、學校範圍內遊蕩、喧嘩,以維球場周遭之安寧,並免致影響提供場地學校學生上課與活動。
第三條 棒球人自我督促要求,建立優質棒球文化:
一、參賽之裁判、工作人員及球隊隊職員比賽期間,嚴禁於大會、休息區、球場範圍吸煙、嚼檳榔、喝酒、及其他可能構成負面教育之不當行為。
二、勸導球員家長、觀眾、來賓勿亂丟煙蒂、檳榔渣及飲料罐,維護舒適之看球環境。
三、體會「傳福」之意涵,落實於比賽、生活中,型塑球員「感恩」、「惜福」之品格。
四、本公約各參賽球隊均應遵守奉行,正本須經校長、總教練及管理親自簽名、蓋章並加蓋學校關防後,與報名表正本同時寄達主辦單位,始視為完成報名手續。
本校已充分瞭解並同意遵守本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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