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一屆老四川盃全國青少棒錦標賽  資訊來源:高雄市體育會棒球委員會
共24隊分六組每組取兩隊參加決賽
A組:七賢紅 彰藝 高泰 前金
B組:美濃 七賢白 馬公 大樹
C組:大仁 馬光 民和 光復
D組:橋頭 陽明 永靖 興仁
E組:五福 興福 安順 麟洛
F組:忠孝 建興 崇明 鶴聲
1/22(三)  勝利棒球場  三民高中棒球場   陽明棒球場
一 09:00 前金7:0高泰    大仁7:6馬光      五福2:8興福
二 11:00 七賢紅8:7彰藝   光復5:7民和   麟洛1:7安順
三 13:00 美濃1:15七賢白 橋頭1:11陽明 忠孝3:5建興
四 15:00 大樹3:8馬公    興仁1:10永靖 鶴聲7:5崇明
1/23(四)
五 08:00 美濃2:10大樹  橋頭4:5興仁   忠孝9:6鶴聲
六 10:00 七賢白2:14馬公 陽明8:5永靖   建興1:4崇明
七 12:00 七賢紅9:2前金   大仁14:0光復 五福5:12麟洛
八 14:00 彰藝-高泰     馬光-民和    興福-安順
1/24(五)
九 08:00 前金-彰藝   光復-馬光  麟洛-興福
十 10:00 七賢紅-高泰  大仁-民和  五福-安順
十一12:00 大樹-七賢白  興仁-陽明  鶴聲-建興
十二14:00 美濃-馬公   橋頭-永靖  忠孝-崇明

20140122老四川盃  
閉幕典禮:1月26日(星期日)下午16:30
地 點:高雄市勝利棒球場

 

2014第一屆「老四川盃」全國青少棒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一、目的:1.促進校園棒球競技與休閒運動風氣。
2.提昇基層棒球運動文化、風氣、技能,及所有參與者之品德與素養。
3.促進基層棒球界相互間之情感與技術之交流。
二、主辦單位:老四川麻辣火鍋連鎖店
三、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
五、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八卦寮文教基金會、太九高爾夫球隊、三民高級中學、五福國民中學。
六、報名費用:報名費1500元整,請於開幕時至服務台繳交並領取收據。
七、比賽日期:103年1月22日至103年1月26日(星期三至星期日)。
八、比賽地點:高雄市勝利棒球場、三民高中棒球場、陽明棒球場。
九、開幕典禮:103年1月22日(星期二)早上08:00地點-高雄市勝利棒球場舉行。
十、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公佈之最新棒球規則及學生棒球聯賽特別規定。
十一、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認定合格之硬式比賽球。
十二、參加球隊及球員資格:民國87年8月31日(不含)後出生者、及須在102年9月1日(含)前設籍於該學校之學生。
十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 (額滿截止)。
十四、報名方式:報名表請E-mail:wwe2153328@yahoo.com.tw,寄送後煩請電話告知。陳品宏教練0976-367-922
十五、報名人數:每隊含領隊、總教練、教練、管理各一人,球員最少12人,最多18人。
十六、獎勵:取優勝前四名隊伍頒發獎盃;另頒發個人獎項;教練獎1名,打擊獎前3名,投手獎1名,功勞獎1名。
十七、附則:
1、請於比賽前30分鐘向大會紀錄台辦理報到,提出攻守名單。
2、(1)比賽採七局制,比賽時間120分鐘。
(2)投手2局內不受隔場限制,超過2局則須受到隔場限制。
3、比賽兩隊分數四局相差10分、五局相差7分、即提前結束比賽。
4、預賽採循環賽制,4隊進行交叉比賽,勝隊得2分、平手各得1分、敗隊0分,各組取前兩名晉級決賽(若分數一樣時則以失分較少者晉級)決賽賽制為單敗淘汰制。
5、球賽如遇雨或不可抗力因素時,繼續比賽與否須經由大會決定之。
6、球隊之隊職員有下列行為且不聽勸阻者,將予驅逐出場:
  (1)未經同意進出大會工作範圍,造成紛擾者。
  (2)比賽中於球場範圍吸煙、嚼檳榔、喝酒者。
7、比賽中教練除「暫停」訴求外,一律不可出場抗議。
8、非球隊隊職員,不得進入球員休息區。
9、比賽進行中,教練須指導學生撿拾界外球,界外球請由攻方球隊球員撿拾。
10、捕手護具須自備,並合乎標準(頭盔、面罩、護喉、護胸、護檔及護腿),預備捕手亦應配戴頭盔及面罩;擊球員、跑壘員及壘指導員(若為球員)均須戴安全帽。如缺任何乙項,大會得沒收該隊比賽資格。
11、參賽球隊之隊職員,應督促球員珍惜球場草皮及各項設備,並共同維護場地環境衛生。
12、比賽中球隊隊職員及球員嚴禁互毆,言語侮辱或對裁判有毆打及言語侮辱行為,違者予以勒令退場,並沒收比賽。
13、每場比賽完畢,比賽兩隊球員必須協助清理場地。
14、各隊須著統一棒球服,準時參與比賽及開、閉幕典禮。
15、參賽選手務必攜帶含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未帶上述證件球員,不得填寫於攻守名單。
16、球員背號以第一次出賽填寫的攻守名單為主。
17、各球隊若有冒名頂替球員之情事發生,經大會裁判確認,取消該球隊比賽資格。
18、請參賽隊伍務必配合主辦單位之賽程安排,本次主辦單位將不接受各球隊調動賽程之請託。
十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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