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北巿主委盃賽程表 

分組:

A組:新北新泰紅1W2L  桃縣光明2W1L 北市長安3W   新北福營B3L

B組:新北新泰白1W1D1L高市忠孝2W1L 北市興福1W2L 彰縣永靖1W1D1L

C組:新北二重黑2W1D  中市豐陽1D2L 高市前金2W1D 南市金城1D2L

D組:高市大仁2W1L   東縣卑南3W   新北福營A3L  宜縣三星1W2L

E組:新北二重橘3W    桃縣青溪3L   北市陽明1W2L 竹縣關西2W1L

F組:中市中山1W2L   北市重慶2W1L 新北汐止1W2L 高市興仁2W1L 

12/3(一)  重新球場        大都會球場       中山球場

08:00  新北新泰紅4:10桃縣光明   新北二重黑6:4中市豐陽  桃縣青溪0:19北市陽明

10:00  北市興福2:3彰縣永靖   新北福營4:6宜縣三星   竹縣關西2:10新北二重橘

12:00  北市長安12:1新北福營B   高市大仁1:11東縣卑南    北市重慶4:5中市中山

14:00  高市忠孝5:0新北新泰白  高市前金8:2南市金城   新北汐止1:11高市興仁

12/4(二)

08:00  新北新泰白5:4北市興福  東縣卑南7:3新北福營   中市中山2:4高市興仁

10:00  彰縣永靖3:15高市忠孝    宜縣三星2:10高市大仁    北市重慶8:7新北汐止

12:00  桃縣光明0:12北市長安    中市豐陽2:19高市前金    北市陽明3:13新北二重橘

14:00  新北福營B0:16新北新泰紅  南市金城1:8新北二重黑  竹縣關西12:0桃縣青溪

12/5(三)

08:00  北市長安7:2新北新泰紅  高市前金7:7新北二重黑  高市興仁2:3北市重慶

10:00  北市興福2:1高市忠孝   東縣卑南4:3宜縣三星   桃縣青溪0:12新北二重橘

12:00  桃縣光明8:0新北福營B  新北福營2:4高市大仁   中市中山4:7新北汐止

14:00  彰縣永靖1:1新北新泰白  中市豐陽2:2南市金城   北市陽明4:11竹縣關西

12/6(四)          重新球場                 大都會球場         中山球場

08:00三七  高市興仁3:9新北二重黑 三八 高市忠孝0:13東縣卑南 三九 新北新泰白1:8高市大仁 

10:00四十  北市重慶3:14新北二重黑  四一 高市前金5:6東縣卑南   四二 竹縣關西10:0桃縣光明

12:00                                  四三 北市長安13:14高市大仁  四四 新北二重橘11:0竹縣關西

12/7(五)                大都會球場                                                  中山球場

09:00 四五  新北二重黑1:5東縣卑南                      四六 高市大仁1:5新北二重橘

12:00    四七  新北二重黑12:5高市大仁 (三.四名)   四八 東縣卑南5:2新北二重橘  (冠亞軍)

 

團體獎

冠軍:東縣卑南

亞軍:新北二重橘

季軍:新北二重黑

殿軍:高市大仁

 

 

 

新北二重黑

球員:葉柏麟 黃煜倫 劉翃溢 姚杰宏 孔柏森 王政洋 錢家豪 胡臻典 江皓瑋

   陳偉濠 廖維銘 洪晨宣 王偉軒 蘇煒智 戴梧峰 陳偉華 王照侑 李承恩

新北二重橘

球員:陳 真 陳彥霖 張容誌 蘇祐晟 羅文翔 王俊偉 黃國榮 吳岱恩 葉正瑋

   張子騰 林書賢 王義展 林澤彬 王泓逸 張喜凱 陳詳鎮 李承澤 朱  傑

新北新泰紅

球員:楊聖賢 楊東易 李卓翰 李恩愷 林紘毅 郭承亮 林鴻全 張家濠 錢子傑

   陳一帆 李尚韋 許豪麟 汪維軒 林昱彤 陳尚豪 劉邵虎 李政佑 李勇慶

新北新泰白

球員:葉保弟 廖證華 林柏辰 劉育成 翁皓翔 李家成 吳偉德 曹義宏 王士杰

   施博元 吳孟軒 羅人豪 邵俊維 趙翌鈞 李柏融 簡韋峻 蔡鎮鴻 李卓峻

中市中山

領隊:張梅鳳 總教練:藍文權 教練:蔡秉師 管理:林永森

球員:李昇哲 戴培峰 古林睿煬 王偉哲 林崑泰 王嘉慶 林育維 李亦崴 王享利

   蔡易軒 邱耀霆 王家全 林冠偉 劉正偉 徐世凱 吳震良 鄭凱元 林彥安

 

一、宗旨:

(一)提昇青少年棒球技術水準帶動學生棒球風氣,紮實基礎棒球

        技術水準,廣植棒球運動人口。

(二)增進縣巿棒球隊交流,以球會友。

二、組織:

(一)指導單位:新北巿政府、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

(二)主辦單位:新北巿棒球委員會、新北巿政府體育處

(三)承辦單位:新北巿新泰國中

(四)協辦單位:興穀國小、二重國中

三、參加隊伍:由主辦單位邀請20隊參賽,以校為單位報名。受邀球隊請至

            新北市新泰國中學校網站或相關網站下載報名表及競賽規程。

四、比賽日期:101年12月3日至 7日(週一至週五)

五、比賽場地:新北市二重疏洪道中山、重新、大都會棒球場。

六、報名:

(一)球員年齡規定:88年9月1日 至86年8月31日 止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8月10日(星期五)下午十七時止

      以郵戳為憑。

(三)報名表請蓋學校體育組組章,並將報名表電子檔先行E-mail

至bar089338@yahoo.com.tw 蕭任汶 老師收

(四)報名地點:

新泰國中棒球隊(新北巿新莊區新泰路359號) 蕭任汶 老師收。

電話:02-2991-0745分機500   手機:0935-383800

傳真:02-2991-2677      E-MAIL:bar089338@yahoo.com.tw

(五)報名比賽球員至少12名,最多18名。每隊職員含領隊、

總教練、教練、管理(兼教練)各一人。

七、教練會議:

(一)時間:101年8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

(二)地點:新北巿新莊區新泰路359號(新泰國中-校史室)。

(三)球隊教練未出席會議者,對會中決議之事項不得異議。

八、競賽制度及獎項:

(一)預賽分四組,五隊一組採單循環積分制。分組冠軍晉級四強決賽。

(二)比賽採七局制。四局差10分、五局差7分,提前結束比賽。

(三)決賽時七局平手,第八局起採強迫取分賽制 (1出局1.2壘有跑者)

(四)晉級四強球隊決賽賽程重新抽籤,勝隊爭冠亞軍,敗隊爭三、四名

(五)本大會於所有賽程完成後頒發團體獎盃及個人?項:

1.團體獎:冠軍、亞軍、季軍、殿軍

2.個人獎(前四名中選出個人獎)

九、計分及名次順位之排定:

(一)採積分制,勝隊2分、和局1分、敗隊0分。

(二)兩隊或兩隊以上績分相同時依下列順序處理:

        1.兩隊積分相同時,以勝隊為先。

2.兩隊以上以總失分較低者為先。

3.兩隊以上以總得分較多者為先。

十、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審定之學生棒球規則。

十一、比賽用球及球棒:

比賽球棒:依據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公佈之國際棒球總會認定之製造公司廠牌之鋁質球棒。比賽用球:本大會指定用球。

十二、經費:各隊食宿、交通等經費均自理。

十三、保險:教練及球員均由主辦單位投保意外險。

十四、注意事項:

(一)各隊應於比賽前一小時向大會記錄組報到,提出攻守名單。

(二)球隊出場比賽時,應將全隊球員之身分證及學生證集中保管,以備查驗,不符合規定之球員,不得填寫在攻守名單內比賽,違者視同違規球員,褫奪該隊所有比賽成績。

(三)凡比賽時發生棒球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由承辦單位召集審判委員會商決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

(四)球隊比賽時,球員可穿金屬棒球釘鞋。學校球隊服裝應穿著整齊、號碼清晰(1~18號)球衣比賽,隊長球衣號碼為10號,且報名後不得更改,教練球衣號碼分別為28及29號,總教練球衣號碼為30號,違者不得出場。

(五)為提昇學生棒球精神,請學校球隊服裝力求整齊劃一,球衣(含內衣)樣式、顏色、長短一致,球褲之穿著應露出吊襪,且拉至膝下,比賽中進出場宜快速奔跑。

(六)比賽進行時,如遇風雨,比賽與否須經承辦單位會同技術委員會商決定,各球隊不得提出異議。另本比賽得視球場狀況,設置球場特別規則,並於領隊、教練會議或開賽時提出說明。

(七)參賽隊伍之隊名在前者(左邊)為先守,請在三壘邊選手席;各隊報名之隊職員始能進入選手席,對於己隊選手席方之啦啦隊負有不滋事之責。

(八)採7局制比賽,比賽中若兩隊得分比數四局相差10分,五局(含)以上相差7分時,即截止比賽。

(九)採保留比賽制,但不滿一局時則取消已賽成績,因風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原因,當日第一場開始即無法比賽時,則整個賽程順延。途中停賽而延誤之賽程,由大會另行安排,必要時得一天出賽兩場。上述決定經主辦單位會同競賽組、裁判組研商後執行,各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十)投手持球需於15秒內投球,未於15秒內投球時,則計壞球一個,15秒之認定,以裁判之判決為準。

(十一)比賽除暫停之需要,各隊之職員(領隊、總教練、管理或教練)不得任意走出選手席及一、三壘指導區。若球賽中發生爭議,促請裁判裁決時,以一名職員(領隊、總教練、管理或教練)在場為限,否則裁判得不予受理

(十二)野手集會:守備時,每次野手集會不得超過三人,一局中只能集會一次,時間以一分鐘為限。每場比賽以三次集會為限,第四次(含)以後之集會,每集會一次,則計算暫停一次。若延長賽時,則每三局可集會一次

(十三)暫停實施方式:

1、守方時:一局中只能暫停一次(更換投手不計),每次時間以一分鐘為限,每場第四次(含)以後之暫停,每暫停一次,則需更換投手。若延長賽時,則每三局可暫停一次

2、攻方時:一局中只能暫停一次,每次時間以一分鐘為限。

(十四)投手須受下列規定之限制:

比賽採七局制,投手每場最多可投七局。

投手投球三局內(含)不受隔場限制。下一場僅可再投四局

3.投手不受隔場限制下,接連二場最多只能投七局。

(十五)本規程如有未盡之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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