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屆傳福盃全國少棒邀請賽                  資料來源:台灣傳福棒球協會        成績表

分組預賽每組取二隊晉級決賽
A組:東縣新生 高市中正 東縣成功 花縣光復 in 第二棒球場
B組:屏縣復興 東縣三民 高市忠孝 東縣豐田 in 第二棒球場
C組:東縣卑南 東縣信義 高市復興 東縣太平 in 卑南國小
D組:花縣富源 東縣紅葉 高市金潭 東縣新興 in 卑南國中
E組:東縣桃源 花縣玉里 東縣大溪 南市文元 in 縣立壘球場
F組:花縣瑞穗 東縣泰源 高市屏山 東縣武陵 in 縣立壘球場
10/19(六) 第二棒球場    卑南國小       卑南國中       縣立壘球場
08:30 復興12:2三民 忠孝13:2豐田 瑞穗0:7泰源   屏山11:8武陵
10:00 新生6:5中正   卑南7:6信義   富源0:18紅葉 桃源6:0玉里
11:30 成功6:4光復   復興2:4太平   金潭5:16新興 大溪0:11文元
13:00 豐田0:12復興 三民0:6忠孝   武陵2:9瑞穗   泰源3:6屏山
10/20(日)
08:30 光復2:15新生 太平1:7卑南 新興1:7富源   文元12:2桃源
10:00 中正8:5成功   信義4:3復興 紅葉18:0金潭 玉里0:6大溪
11:30 復興4:7忠孝   豐田6:0三民 瑞穗6:3屏山   武陵10:3泰源
13:00 新生12:0成功 卑南9:0復興 富源11:0金潭 桃源1:12大溪
14:30 光復10:0中正 太平12:7信義  新興3:13紅葉 文元6:0玉里
10/21(一) 第二棒球場    卑南國小
08:30 文元4:2光復    富源2:5太平
10:00 瑞穗4:1大溪    復興17:15新生
11:30 文元4:5紅葉    太平3:0泰源
13:00 卑南8:0瑞穗    忠孝7:8復興
10/22(二) 第二棒球場
08:30 紅葉5:7卑南
10:00 太平3:11復興
11:30 紅葉10:7太平 三四名
13:00 卑南8:2復興   冠亞軍

 

 

2013第17屆傳福盃全國少棒邀請賽競賽規程
第一條 依據臺東縣政府教育處102年度體育大型活動規劃及102年7月22日府教體字第1020136155號函辦理。
第二條 宗旨
一、培養基層學生對棒球運動之興趣及提倡正當休閒活動。
二、提昇基層棒球運動文化、風氣、技能,以及所有參與者之品德與素養。
三、促進基層棒球界相互間之情感與技術之交流。
四、感念洪傳福先生對體育之熱心推展。
第三條 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棒球
協會、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
第四條 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台灣傳福棒球協會
第五條 承辦單位:臺東縣立新生國中、臺東縣卑南國小
第六條 協辦單位:臺東縣立體育場、臺東縣學生棒球聯盟工作小組、卑南國中、大溪國小
第七條 競賽日期:102年10月19日至22日共4日(星期六至星期二)
第八條 比賽地點:臺東縣棒球村第二棒球場、台東縣慢壘場、卑南國中、卑南國小
第九條 開幕典禮:102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4時30分;地點-臺東縣棒球村第
二棒球場(遇雨改為卑南國小體育館)
第十條 競賽規則:除特別規定外,均依據101學年度國小棒球運動硬式組聯賽競賽規
程,並另設傳福盃公約供參賽球隊遵行。
第十一條 比賽制度:預賽以分組循環採六局積分制,每組取前兩名參加決賽;決賽採
汰賽制(決賽若六局兩隊平分從第七局採強迫取分賽制)。
第十二條 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認定合格之硬式比賽球。
第十三條 參加球隊:由台灣傳福棒球協會邀請隊伍。
第十四條 球員資格:凡台灣地區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均得以單一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每校以報名一隊為限,球員需為各學校在籍學生,以民國90年9
月1日(不含)以後,至民國93年8月31日(不含)出生者。
第十五條 報名時間:自102年09月9日(星期一)上午08:00起至102年9月13日(星
期五)下午17:00止,以郵戳為憑。(受邀參賽隊伍,須同時完成網
路及紙本報名)
第十六條 報名方式:
一、欲報名隊伍請至傳福盃棒球網登錄申請參加比賽,報名資料採線上登錄方式,待完成線上報名程序後,列印報名表連同傳福盃公約(兩者均簽名並加蓋關防)郵寄至新生國中,始完成報名程序。
二、傳福盃棒球網http://baseball.hohayan.net.tw
線上報名網管人員:教育處體健科高志翔主任電話:0935592668
e-mail:falahan@gmail.com
三、郵寄報名表地址:臺東市新生路641巷64號。
報名表收件人:新生國中張聖岳組長。
電話:(089)229121-143 手機:0921-579626
※公約及競賽規程電子檔至傳福盃棒球網站下載
※各校球隊於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隊職員及球員名單。
第十七條 報名人數:每隊含領隊、總教練、教練、管理各一人,球員16名,報名完竣後不受理背號與名單更動;且每隊報名選手不得少於12人。
第十八條 領隊會議:102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16:00舉行。
地點:卑南國小(未參加領隊會議之球隊取消參賽資格)。
第十九條 獎勵:取優勝前四名隊伍頒發獎盃;另頒發個人獎項:教練獎1名,打擊獎前3名,投手獎1名,功勞獎1名,美技獎1名,全壘打獎1名。
第二十條 參賽名額:24隊。
第二十一條 附則:
一、請於比賽前40分鐘向大會紀錄台辦理報到,提出攻守名單。
二、採六局制,每名投手每場最多可投六局。
三、投手每場投球二局以內(含)不受隔場限制,三局以上時(含)應受隔場限制,投一球即認定為一局。
四、比賽兩隊如四局相差10分,五局相差7分即截止比賽。
五、預賽隊名在前者為主隊,先守(休息區為三壘旁),決賽於賽前決定攻守。
六、球賽如遇雨或不可抗力時,繼續比賽與否,由大會裁判組會商後決定之。
七、球隊之隊職員有下列行為且不聽勸阻者,將予驅逐出場:
(一)比賽中於球場範圍吸煙、嚼檳榔、喝酒者。
(二)未經同意進出大會工作範圍,造成紛擾者。
(三)其他未遵守傳福盃公約內容者。
八、比賽中教練除暫停或更換球員外,一律不可出場抗議。
九、非球隊隊職員,不得進入球員休息區。
十、比賽進行中,教練需指導學生撿拾界外球,一壘邊線界外球由一壘選手休息區球員撿拾;三壘邊線界外球由三壘選手休息區球員撿拾,本壘後方界外球,攻方球隊球員撿拾。
十一、球員護具自備,上場時需佩帶護具,否則不得上場比賽。
十二、參賽球隊之隊職員,應督促球員珍惜球場草皮及各項設備,並共同維護場地環境衛生。
十三、比賽中攻守方隊職員及球員嚴禁互毆,言語侮辱或對裁判有毆打及言語侮辱行為,違者予以勒令退場,並沒收比賽。
十四、分組循環預賽採積分制,勝一場2分,和局1分,敗一場0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十五、積分相同時,依下列順序判定名次:
(一)戰績相同之球隊比較相互比賽中,勝隊為先。
(二)各分組預賽所有循環場次中,失分率較低者為先。
失分率=總失分數÷總守備局數
(三)各分組比賽所有循環場次中,得分率較高者為先。
得分率=總得分數÷總攻擊局數
(四)擲銅板以決定名次。
※若球隊因違規被沒收比賽或中途棄權之出賽所有場次,不計算其對戰積分及場次局數。
十六、每場比賽完畢,比賽兩隊球員必須協助清理場地。
十七、各隊攜帶校旗、穿著統一棒球服準時參與比賽及開、閉幕典禮。
十八、參賽選手務必攜帶學校證明文件(學生證或學籍卡影本貼照片並蓋關防),未帶上述證件球員,不得填寫於攻守名單,違反規定球隊取消比賽資格。
十九、各球隊若有冒名頂替球員之情事發生,經大會裁判確認,則取消該球隊比賽資格。
二十、各參賽球隊須詳閱傳福盃公約並由領隊、教練及管理簽署遵守。
第二十二條 本規程經傳福盃全國邀請賽籌備會審議通過並函請臺東縣政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傳福盃基層棒球邀請賽公約
本盃賽之目的,除興趣之培養、球技之交流、以達球藝之提昇外,尤重教育之意義。故請有意參賽學校詳閱本公約,並要求隊職員及球員遵守。
第一條 著重球隊參賽精神,提昇棒球比賽品質:
一、參賽隊伍需完成所有比賽,除不可抗力因素並經大會同意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比賽,任意退賽隊伍爾後將永不得參加本盃賽,並將函報各縣市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處理。
二、比賽中隊職員不得對裁判、對方教練、球員、家長及觀眾言語侮辱或毆打,違反者勒令退場,後續賽程亦不得進場指導。
三、參賽隊伍須攜帶校(隊)旗,著統一球衣參與開、閉幕及所有比賽。球員須著整齊護具出賽。
四、參賽隊伍必須出席領隊、教練會議及其他由主辦單位召開並要求參加之會議,以示尊重主辦單位及其他與賽隊伍,未派員出席者,主辦單位得逕予撤銷參賽權。
五、教練及隊職員應要求球員發揮良好運動精神,賽前賽後,進出球場時須持校(隊)旗列隊向球場致敬;比賽時攻守互換之際,球員均應跑步出場,守方並須將球置放於投手板上,不得任意丟放或交於裁判。
六、參賽學校須妥善照顧參賽球員,並為其辦理適當之保險。
第二條 加強球隊生活教育,重視球員人格、品德之培育:
一、教練及隊職員應以愛、關懷與鼓勵之方式指導球員,不得任意責罵及體罰,違者將立即予以驅逐出場。
二、為求尊重提供場地單位、提昇環保觀念,參賽隊職員須注意執行下列事項:
1.應珍惜球場草皮、環境及設備。與賽隊伍於每場比賽後,必須整理休息區及其附近;當日最後一場比賽結束後,與賽隊伍更須清理球場及其週遭,始得離開。
2.指導球員及隨隊家長、親友注重環保。要求用過之便當盒,將殘渣倒出集中,疊好空盒,飲料空盒、空罐則應予壓扁,分類包封後,再分置於垃圾箱或環保箱中,以維球場整潔美觀並利事後清理。
三、重視球員生活教育,要求球員尊重校旗、重視禮貌、發揮體育精神,並嚴禁球員於比賽場地、學校範圍內遊蕩、喧嘩,以維球場周遭之安寧,並免致影響提供場地學校學生上課與活動。
第三條 棒球人自我督促要求,建立優質棒球文化:
一、參賽之裁判、工作人員及球隊隊職員比賽期間,嚴禁於大會、休息區、球場範圍吸煙、嚼檳榔、喝酒、及其他可能構成負面教育之不當行為。
二、勸導球員家長、觀眾、來賓勿亂丟煙蒂、檳榔渣及飲料罐,維護舒適之看球環境。
三、體會「傳福」之意涵,落實於比賽、生活中,型塑球員「感恩」、「惜福」之品格。
四、本公約各參賽球隊均應遵守奉行,正本須經校長、總教練及管理親自簽名、蓋章並加蓋學校關防後,與報名表正本同時寄達主辦單位,始視為完成報名手續。
本校已充分瞭解並同意遵守本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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