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謝國城盃全國青少棒錦標賽
比賽時間:109年4/19(日)~26(日)
比賽地點:嘉義縣稻江學院第一、二棒球場
A組:臺南市(崇明) 花蓮縣(化仁) 桃園市(新明) 臺東縣(卑南) 苗栗縣(頭屋)
   彰化縣(彰藝) 嘉義市(民生) 臺中市(中山)
B組:新竹市(成德) 嘉義縣(東石) 新北市(二重) 屏東縣(恆春) 新竹縣(關西)
   臺北市(大理) 南投縣(三光) 宜蘭縣(三星) 高雄市(大仁)
4/19(日)
G1 09:00 臺南市 11:7   花蓮縣 @稻江一
G2 09:00 臺北市 2:9    南投縣 @稻江二
G3 11:00 桃園市 1:6    臺東縣 @稻江一
G4 11:00 新竹市 9:7    嘉義縣 @稻江二
G5 13:00 新北市 8:1 屏東縣 @稻江二
4/20(一)
G6 09:00 苗栗縣 1:14    彰化縣 @稻江一
G7 09:00 宜蘭縣 3:10     高雄市 @稻江二
G8 11:00 嘉義市 2:8     臺中市 @稻江一
G9 11:00 新竹縣 9:3    G2勝南投縣 @稻江二
G10 13:00 G2敗臺北市 11:10    G4敗嘉義縣 @稻江二
4/21(二)
G11 08:30 G1敗花蓮縣 1:9 G3敗桃園市 @稻江一
G12 08:30 G9敗南投縣 6:4 G7敗宜蘭縣 @稻江二
G13 10:30 G6敗苗栗縣 0:16 G8敗嘉義市 @稻江一
G14 10:30 G5敗屏東縣 0:6 G10勝臺北市 @稻江二
G15 12:30 G1勝台南市 5:6 G3勝臺東縣 @稻江一
G16 12:30 G4勝新竹市 4:3 G5勝新北市 @稻江二
G17 14:30 G6勝彰化縣 1:15 G8勝臺中市 @稻江一
G18 14:30 G9勝新竹縣 6:10 G7勝高雄市 @稻江二
4/22(三)
G19 09:00 G17敗彰化縣 0:14    G11勝桃園市 @稻江一
G20 09:00 G18敗新竹縣 4:5   G14勝臺北市 @稻江二
G21 11:00 G15敗臺南市 11:0 G13勝嘉義市 @稻江一
G22 11:00 G16敗新北市 4:3 G12勝南投縣 @稻江二
G23 13:00 G15勝臺東縣 14:6 G17勝臺中市 @稻江一
G24 13:00 G16勝新竹市 8:16 G18勝高雄市 @稻江二
4/23(四)
G25 11:00 G19勝桃園市 16:0    G21勝臺南市 @稻江二
G26 13:00 G20勝臺北市 2:4    G22勝新北市 @稻江二
4/24(五)
G27 11:00 G24敗新竹市 0:7 G26勝新北市 @稻江二
G28 13:00 G23敗台中市 3:4 G25勝桃園市 @稻江二
4/25(六)
★G29 11:00 A組勝部臺東縣 2:0    B組敗部新北市 @三重
★G30 13:00 B組勝部高雄市 2:4    A組敗部桃園市 @三重
4/26(日)
★G31 11:00 G29敗新北市 2:5    G30敗高雄市 @三重 第 3、4 名
★G32 13:00 G29勝臺東縣 3:1 G30勝桃園市 @三重 第 1、2 名
◎ 15:00 閉 幕 典 禮

個人獎:
打擊獎:蔡承融(打擊率0.667)(高雄市)
打點獎:許庭綸(8分)(桃園市)
全壘打獎:鄭喬陽(1支)(臺南市)
投手獎:張峻瑋(防禦率0)(臺東縣)
最有價值球員獎:黃宇耀(臺東縣)
教練獎:黃貴裕(臺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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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球隊球員資格
 C1.1.球隊:
 1.球隊應以學校(俱樂部)單一聯盟之名稱報名參賽(每縣市限一隊參加)。
 2.凡參賽之學校球隊應為 109 年 2 月 21 日(含)以前向本會辦妥註冊手續(繳交加盟
 會費每單一球隊新台幣 400 元整)。
 3.符合本會世界少棒聯盟(LLB)球隊註冊報名之規定。
 4.各隊應有 12 場(含)以上各階段比賽紀錄,請確實將比賽記錄留存備查。
 C1.2.教練:各教練均須取得 C 級教練資格(含)以上者(教練證之認定須符合本會教練制度實施辦法),始能報名參賽(報名時須附上教練證正反面影本,比賽開打時須至少 1 名教練到場,違者將褫奪該場比賽)。
 C1.3.球員:
1. 凡中華民國之國民於 94 年 9 月 1 日起至 96 年 8 月 31 日出生者,以國民身分證為憑。
 2.符合本會世界少棒聯盟(LLB)球員註冊報名之規定。
 3.凡報名本賽事之球員,視同已註冊登錄教育部本學年度棒球運動聯賽。
 4.資格:須符合參加教育部「108 學年度學生棒球運動聯賽」之規定。
 C1.4.比賽開打之前發生球員資格不符,則該球員須從該隊之球員名單中自動移除,再提報本會技術暨紀律委員會議處。
 C1.5.假如在比賽中、賽後或賽季已結束後發現違犯「球員資格」之情況,除沒收本賽事所有比賽成績及資格,再提報本會技術暨紀律委員會議處。
C2.球隊人數規定
C2.1. 職員:領隊、總教練各 1 名、教練 2 名,總計 4 名。
 C2.2. 球員:含隊長 14 名,最少不得低於 12 名。
C3.報名
 C3.1.日期:自 109 年 3 月 10 日上午 00 時 01 分起至 3 月 20 日下午 23 時 59 分截止。
 (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受理報名登入)
 C3.2.方式:採線上報名(http://www.ctba.org.tw/線上報名,首次報名密碼請見公文,非首次報名為自設密碼),輸入完成之報名表件,經確認無誤後,列印出下列表件,加蓋學校關防及相關人員職章,於 109 年 3 月 23 日(一)下午 17 時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會辦理報名,請務必繳交齊全,如有缺件,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若郵寄之報名表件與網際網路報名資料不符時,以網際網路報名資料為準。
 1.報名專用信封檢核表 1 張。
 2.小報名表 1 份。(學校關防及承辦人或總教練職章)
 3.大報名表 1 份。(相片規定:最近 6 個月、著球衣、彩色、半身、正面、脫
 帽、背景白色之清晰照片,請勿使用生活照或有戳章或鋼印或破損之照片)
 4.學籍證明正本 1 份。(學校關防及相關職章)
 5.參賽球員學生平安保險證明。(正、影本皆可)
 6.報名表內所有教練之教練證影本。
 7.報名費新台幣 3,000 元。
 C3.3.費用:報名費新台幣 3,000 元整,並請於報名時一同繳交(未繳費者視同未報名,如已完成報名手續而未參賽者,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回餘款,並提報本會技術暨紀律委員會議處。),費用以掛號郵寄或親自向本會辦理。《匯票或支票抬頭請開立: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C4.教練會議及時間
 C4.1.時間:109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5 時;地點: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會議室。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 22 巷 33 號 4 樓,電話:02-2793-1828)
 C4.2.會議內容
 C4.2.1.討論賽事相關規定。
 C4.2.2.審查球員資格。
 C4.2.3.抽籤排定賽程。
 C4.2.4.教練會議之時間如無變更,則不另行通知;各隊未派代表出席者,對會中之決議事項不得有異議。
 C4.3.比賽時間:109 年 4 月 19 日起至 26 日止。
C5.獎勵
 C5.1.團體獎:冠軍、亞軍、季軍各頒獎盃乙座,另將 5 至 8 名成績依
 1.總得分率高者
 2.總失分率低者
 3.並列方式排定
 C5.2.個人獎:各頒發獎座乙座,前 4 名球隊始列入計算(全壘打獎除外)。
 1.打擊獎:1 名(打擊率相同時,以 1.長打率較高者 2.上壘率較高者依序決定之。)
 2.打點獎:1 名(打點相同時,以 1.打數較少者 2.壘打數較多者依序決定之。)
 3.全壘打獎:1名(全壘打數相同時,以1.打數較少者2.打點較多者依序決定之。)
 4.投手獎:1 名(防禦率相同者,以 1 投球局數較多者 2 被安打數較少者依序決定之。)
 5.最有價值球員獎:1 名
 6.教練獎:1 名
C6.選拔
 C6.1.本錦標賽之冠軍球隊,得代表我國參加2020年世界少棒聯盟(LLB)亞太區次青少棒錦標賽。
 C6.2.獲得本代表權之隊職員若無故放棄,將提報本會技術暨紀律委員會議處。
 C6.3.獲得或放棄代表權之隊職員均不得再參加當年本會所舉辦之選拔賽。
 C6.4.有關領隊之出國規定:
 1.參加全國選拔賽球隊報名之領隊僅適用國內行政作業及帶領球隊比賽,國際賽事並無領隊一職。
 2.原領隊若有意願隨隊出國觀賽及為球隊加油,本會可協助安排膳宿、國內外交通事宜,惟相關支出費用均由領隊自籌。
C7.罰則
 C7.1.違反比賽規定將處以罰款及停權。違規者自通知日起 1 個月內必須繳交罰款,有關罰款的申訴,請依本賽事規定之申訴內容處理。當球隊、球員在比賽期間被該場賽事技術委員通知有關罰款時, 違規者在未繳交罰款前將無法再參加下一個本會舉辦的賽事,同時將再處以額外的罰款。
 C7.2.為維護球員清新、健康之學生本質,嚴禁球員、教練或家長(監護人)私自與國內、外職業、業餘棒球團體或經紀公司等單位或人員,簽訂任何契約行為(含商業、金錢交易或委託接洽等),若有違反經查屬實者,不得參加本會及其他單位所舉辦之棒球比賽外,並提報有關單位議處。
 C7.3.若總教練、教練或球員被驅逐出場或遭到禁賽,則必須立即離場,不得留在場內或坐於看台上,亦不得於下一場比賽出賽,被禁賽之隊職員均不得到球場,若違反規定經查違規屬實(錄影、照相、人證),將再提報本會技術委員會加重議處。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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