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十三屆台北國際城市青少棒錦標賽                         資料來源: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
比賽日期:106年12/23(六)~27(三)
比賽地點:天母棒球場、新生公園棒球場、觀山棒球場(D、E)
A組:日本豐田 韓國首爾 高雄橋頭 新竹關西
B組:台中中山 日本松山 台北重慶 高雄美濃
C組:嘉義民生 新北二重 日本福岡 屏東鶴聲
D組:新竹成德 香港U15 台北長安 日本和歌山
E組:韓國京畿 新北新埔 日本大阪 台南崇明
F組:台東卑南 日本靜岡 台北陽明 澎湖馬公
G組:日本名古屋 嘉義東石 桃園新明 新北新泰
H組:桃園青溪 宜蘭三星 台北大理 日本宮崎
12/23(六)
G1 08:00 台北重慶5:5台雄美濃 @天母
G2 10:00 日本豐田6:6韓國首爾 @天母
G3 12:00 高雄橋頭5:5新竹關西 @天母
G4 14:00 台中中山8:5日本松山 @天母
G5 08:00 嘉義民生4:11新北二重 @新生
G6 10:00 日本福岡6:8屏東鶴聲 @新生
G7 12:00 新竹成德28:2香港U15 @新生
G8 14:00 台北長安12:8日本和歌山 @新生
G9 08:00 韓國京畿7:14新北新埔 @觀D
G10 10:00 台東卑南8:11日本靜岡 @觀D
G11 12:00 日本大阪12:1台南崇明 @觀D
G12 14:00 台北陽明0:10澎湖馬公 @觀D
G13 08:00 桃園新明18:0新北新泰 @觀E
G14 10:00 日本名古屋9:2嘉義東石 @觀E
G15 12:00 桃園青溪7:6宜蘭三星 @觀E
G16 14:00 台北大理5:3日本宮崎 @觀E
12/24(日)
G17 08:00 台北長安16:3香港U15 @天母
G18 10:00 屏東鶴聲9:10嘉義民生 @天母
G19 12:00 日本和歌山1:10新竹成德 @天母
G20 14:00 日本福岡1:9新北二重 @天母
G21 08:00 澎湖馬公8:10台東卑南 @新生
G22 10:00 台南崇明7:5韓國京畿 @新生
G23 12:00 日本靜岡12:3台北陽明 @新生
G24 14:00 新北新埔1:19日本大阪 @新生
G25 08:00 宜蘭三星8:8台北大理 @觀D
G26 10:00 新北新泰1:7日本名古屋 @觀D
G27 12:00 日本宮崎10:0桃園青溪 @觀D
G28 14:00 嘉義東石1:13桃園新明 @觀D
G29 08:00 台雄美濃2:15台中中山 @觀E
G30 10:00 新竹關西4:5日本豐田 @觀E
G31 12:00 台北重慶7:4日本松山 @觀E
G32 14:00 韓國首爾8:5高雄橋頭 @觀E
12/25(一)
G33 08:00 台東卑南6:3台北陽明 @天母
G34 10:00 韓國京畿2:9日本大阪 @天母
G35 12:00 新北新埔6:5台南崇明 @天母
G36 14:00 日本靜岡13:0澎湖馬公 @天母
G37 08:00 桃園青溪6:6台北大理 @新生
G38 10:00 日本名古屋3:6桃園新明 @新生
G39 12:00 嘉義東石5:3新北新泰 @新生
G40 14:00 宜蘭三星4:9日本宮崎 @新生
G41 08:00 台中中山8:4台北重慶 @觀D
G42 10:00 高雄橋頭4:14日本豐田 @觀D
G43 12:00 新竹關西10:11韓國首爾 @觀D
G44 14:00 日本松山5:3台雄美濃 @觀D
G45 08:00 新北二重13:3屏東鶴聲 @觀E
G46 10:00 嘉義民生6:5日本福岡 @觀E
G47 12:00 新竹成德1:2台北長安 @觀E
G48 14:00 香港U15 13:14日本和歌山 @觀E
【備註】左邊球隊:先攻擊,休息區於一壘。右邊球隊:先守備,休息區於三壘。(複賽須重新抽籤)
12/26(二)
G49 08:00 嘉市民生0:7桃市新明 @天母
G50 10:00 東縣卑南0:7日本豐田 @天母
G51 12:00 G49勝桃市新明9:14G50勝日本豐田 @天母
G52 08:00 竹市成德5:2北市大理 @新生
G53 10:00 日本名古屋7:3北市長安 @新生
G54 12:00 G52勝竹市成德4:5G53勝日本名古屋 @新生
G55 08:00 日本宮崎10:9中市中山 @觀山D
G56 10:00 新北新埔3:13日本大阪 @觀山D
G57 12:00 G55勝日本宮崎5:6G56勝日本大阪 @觀山D
G58 08:00 韓國首爾14:6新北二重 @觀山E
G59 10:00 北市重慶5:6日本靜岡 @觀山E
G60 12:00 G58勝韓國首爾6:3G59勝日本靜岡 @觀山E
12/27(三)
G61 08:00 G51勝日本豐田8:9G54勝日本名古屋 @天母
G62 08:00 G57勝日本大阪18:4G60勝韓國首爾 @新生
G63 12:00 G61敗日本豐田4:11G62敗韓國首爾 @天母
G64 14:00 G61勝日本名古屋5:7G62勝日本大阪 @天母

冠軍:日本大阪
亞軍:日本名古屋
季軍:韓國首爾
殿軍:日本豐田
打擊獎第一名:日本大阪 前田健伸0.636(打數:22)
打擊獎第二名:日本豐田 森塁都 0.636(打數:11)
打擊獎第三名:日本大阪 藤田翔 0.625
打點獎:日本大阪 前田健伸 16打點
全壘打獎:韓國首爾 權爀卿 3支
投手獎:日本名古屋 蟹江泰人3勝 防禦率2.172
教練獎:日本大阪山田高広
最有價值球員MVP: 日本大阪 前田健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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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臺北城市盃青少年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旨:發展全民運動,提昇學生棒球技術水準、普及棒球運動人口、增進國際體育交流。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教育部體育署、臺北市政府、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臺北市體育總會。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市政府環保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體育處、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新北市體育會棒球委員會。
六、參賽球隊:32隊
(一)國內:臺北市及各縣、市球隊等21隊。
(二)國外:日本、韓國、香港等各國城市隊伍11隊。
七、比賽日期及地點
(一)比賽日期:2017年12月23日起至2017年12月27日止。(12月28日為預備日)
(二)比賽場地:臺北市天母棒球場、新生公園棒球場、觀山D E棒球場。
八、開、閉幕典禮日期及地點
(一)開幕典禮:2017年12月22日下午五時整 假臺北市天母棒球場舉行。
※所有參賽球隊,請攜帶校旗(隊旗)、著統一球服準時須參加開幕典禮。
(二)閉幕典禮:2017年12月27日下午四時整 假臺北市天母棒球場舉行。
※優勝隊伍及國外球隊,請攜帶校旗(隊旗)、著統一球服準時須參加閉幕典禮。
九、參加資格
(一)球隊資格:獲邀之國內球隊,應以學校之名稱參加,可徵召同縣市內其他學校選手參加,以不超過四名為限。
(二)球員資格:西元2002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之國中學生。
十、報名
(一)時間: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地點: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臺北市新生北路三段105號新生公園棒球場2樓)
(三)聯絡人:梁仲芳先生 電話:(02)2593-1236 傳真:(02)2593-1695
網址:http://tpe.ball.org.tw E-mail:tpe.ball@msa.hinet.net
(四)名額:
1、職員:包含領隊、總教練、教練、管理共計4位。
2、球員:包含隊長共計16名,最少不得低於12名(國內球隊需附學生證影本)。
(五)方式:填妥報名表、球隊簡介、保險名單共四式,以電子郵件向本會辦理報名。
(六)球員更改期限:於2017年12月1日以後則不受理。(教練會議亦不受理更改球員)
十一、教練會議及歡迎晚宴
(一)教練會議:
時間: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四時。
地點:臺北市天母棒球場。
會議內容:依據競賽規程說明有關附則。
<會議時間如無變更,則不另行通知,未派代表出席者,對會中之決議事項不得有異議>
(二)歡迎晚宴:
本年度晚宴由球隊之領隊、教練、管理參加,每隊至多4人
時間: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六時三十分
地點:沃田旅店(臺北市中山北路七段127號)
十二、比賽規則
採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棒球規則。
十三、比賽用球
採用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審定之硬式棒球。
十四、比賽方式及賽制
(一)預賽:由大會安排(沒有抽籤)4隊一組,共計8組,以分組單循環採7局積分制(每場限兩小時),每組取前兩名晉級複賽。
(二)複賽(重新抽籤)、決賽(猜拳決定攻守)採單淘汰賽制,不限時間每場均賽至勝負為止。
(三)複賽抽籤時間:2017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六時。
(四) 地點: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臺北市新生北路三段105號新生公園棒球場1樓)
十五、計分及名次排定:
(一) 循環賽:(限時二小時)
1、採積分制:每場之勝隊得二分,和局各得一分,敗隊0分,取積分高的前兩隊晉級。
2、因積分相等無法產生名次時,依下列順序處理:
(1)二隊積分相同時,以對戰勝隊為勝。
(2)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總失分率較少者為先。
(3)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總得分率較多者為先。
(4)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安打總數較多者為先。
(5)擲銅板以決定名次。
(註:因故被遞奪比賽之球隊,其已賽之成績均不予以計算。)
(二) 單淘汰賽:(無時間限制)複、決賽時採單敗淘汰制,每場均賽至勝負為止
(三) 突破僵局制:複賽、決賽若七局結束時仍平手即採用。
1、突破僵局時,攻方從無人出局,一、二壘有人開始進攻。
2、教練可任選攻守名單其中任一個棒次作為本局首位打者,如選擇本局從第三棒進攻,則第一棒為二壘跑者、第二棒為一壘跑者;延長一局未分出勝負,下一局打序應延續上一局打序,以後每局亦同。(註:雙方須於賽前同時提出,棒次經提交後不得更改)
十六、獎勵
(一)團體獎:
冠、亞、季、殿軍四名,各頒獎盃乙座(個人金、銀、銅、優勝獎牌各16枚)
(二)個人獎:各頒發獎盃乙座
打擊獎三名及投手獎、打點獎、全壘打獎、MVP、教練獎各一名。
(註一:打擊獎:打擊率相同時,以打數較多者為先,若打數亦同時,以打點多者為先)
(註二:打點獎:打點獎相同時,以打擊率高者為先,若打擊率亦同時,以打數較少者為先)
(註三:全壘打獎:全壘打數相同時,以打數較少者為先,若打數亦同時,以打點多者為先) ※場內全壘打不算。
(註四:以上個人獎項除全壘打獎外,以進入決賽前四名球隊球員始列入計算(含預賽成績))
十七、投手特別規範:
(一)、投手持球12秒內須投出球,若未投出則計壞球一個。此12秒以裁判員之認定為準。
(二)、投手出場投球超過兩局以上,則須受隔場限制,如該局上場投出一球則視為一局
(預、複、決賽均按此規範延續計算),每場比賽上場之投手至多可投7局。
(三)、投手一旦離開投手職務,則不得再擔任該場投手。
(四)、各隊教練於賽後務必至記錄組簽核己隊投手之投球局數。投球局數以現場紀錄組紀錄為準。
十八、競賽附則:
(一) 球隊應準時到場比賽,並請於賽前三十分鐘向大會提出比賽名單。
(二) 實力差距懸殊時,兩隊得分比數至四局相差十分、五局相差七分,即截止比賽。
(三) 循環賽:比賽時間120分鐘(複賽、決賽不受此限),以記錄之時間為準,任一整局結束時比賽時間剩餘10分鐘(含)時則該局為最後一局,不再開新局,但若後攻隊伍領先則下半局無須再攻擊即得截止比賽,並由裁判裁定勝負。
(四) 因雨或其它不可抗拒之原因,未滿一局則取消已賽成績。當日第一場開始即無法比賽時,則整個賽程順延,而途中停止之球賽及賽程由大會另行安排,必要時得一天出賽兩場,賽滿四局時則由裁判裁定比賽。
(五) 如遇風雨影響比賽進行時,由主辦單位依實際情況考量決定是否繼續比賽,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如遇風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當日第一場比賽即無法進行時,則整個賽程順延,但賽滿三局得裁定比賽。途中因停賽而延誤之賽程,由大會另行安排,上述決定經主辦單位會同競賽、裁判組研商後執行,各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無法完賽備案說明(賽事進行中遇雨天或其他不得抗拒之因素影響比賽時)
※失分率公式<已完成場次之總失分÷守備總局數>最低者為先。
※得分率公式<已完成場次之總得分÷攻擊總局數>最高者為先。
1.預賽賽程若無法完成,則賽程順延1天。(以完成預賽為原則)
2.複賽賽程若無法完成,則以預賽晉級球隊(1)失分率較少者(2)得分率較多者(3)安打總數較多者(4)所有完成場次的總壘打數等先後順序決定最後名次。
3.複賽已完成,決賽前二場未完成時,則以晉級前四之球隊以(1)失分率較少者(2)得分率較多者(3)安打總數較多者(4)所有完成場次的總壘打數較多者等先 後順序決定最後名次。
4.四強決賽前二場已完成,而季軍戰、冠軍戰分別無法完成時:
◎季軍戰二支球隊以(1)失分率較少者(2)得分率較多者(3)安打總數較多者(4)所有完成場次的總壘打數等先後順序決定最後名次。
◎冠軍戰二支球隊以(1)失分率較少者(2)得分率較多者(3)安打總數較多者(4)所有完成場次的總壘打數較多者等先後順序決定最後名次。
(六) 國內球隊球員出賽時須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
(七) 在比賽開始之預定時間未能出場者,以取消比賽方式處理*FORFEITED GAME*(如遇不可抗拒之事實,且經大會認定者除外)。
(八) 野手集會每局限一次,時間以一分鐘為限,第二次(含)計教練暫停一次。每場限三次野手集會,第四次(含)則每次都計教練暫停一次。延長賽時則每局一次。
(九) 守備時一局允許一次暫停(換投手不計),時間以一分鐘為限,第二次(含)須更換投手,每場第四次(含)暫停時,則每次都須更換投手,延長賽時則每局限一次暫停。
(十) 攻擊時一局允許暫停一次,時間以一分鐘為限,每局第二次(含)時,則勒令教練退場。
(十一) 教練須指導球員撿拾界外球,一壘邊由一壘休息席,三壘邊由三壘休息席,本壘後方由攻隊撿拾。
(十二) 兩隊比賽之攻守,依秩序冊賽程安排隊名在前者,先攻在一壘休息席,隊名在後者為先守在三壘休息席,登錄報名本賽會之隊職員始能進入選手席,其他未登錄報名人員不得進入請總教練勸離,對於在己隊選手席上方或區域附近之啦啦隊,該隊職員應負有不滋事之責任。
(十三) 跑壘員有意圖以危險且粗暴的身體動作去衝撞、或是觸碰野手,跑壘員除當場會被判出局外且不得再上場進行比賽(即被判退場),此時為比賽停止球,不得再進壘。
(十四) 當擊球員擊出全壘打,不允許隊職員(壘指導員除外)在回本壘前去碰觸球員,
未遵守此規定,第一次球隊將被警告,再犯者則球隊總教練將被驅逐出場。
(十五) 球隊進攻時之一、三壘指導員,由一位教練、一位球員擔任,指導員均須戴頭盔。在比賽中,擔任壘指導員者不得任意離開指導區指導球員,違者第1次警告,第2次判退場,且不得繼續擔任該場比賽之壘指導員;如有一局指導員未上場,則下一局開始即不可再上場擔任指導員。
(十六) 比賽時,隊職員不得離開選手席,為球員加油、指導或滋事干擾比賽。
(十七) 比賽進行中,總教練或教練之言行應自我約束,嚴禁向球員或裁判作人身攻擊,球員亦不得有挑釁行為,違者大會得予以勒令退場。
(十八) 為提昇學生棒球精神,學校球隊服裝應力求整齊劃一,球衣(含內衣)樣式、顏色、
長短須一致,球褲之穿著應露出吊襪,且拉至膝下,比賽攻守互換時,球員均應跑步出場,守方並須將球置放於投手板上,不得任意丟放或交於裁判。
(十九) 捕手護具須自備,並合乎標準(頭盔、面罩、護喉、護胸、護襠及護腿),預備捕手亦應配戴頭盔及面罩;擊球員、跑壘員及壘指導員(若為球員)均須戴頭盔(頭盔請採
用雙耳之規格)。如缺任何乙項,大會得沒收該隊該場比賽資格,並以7:0裁定。
(廿) 於該場替換下場後之球員,不得再上場比賽。
(廿一) 球場內嚴禁教練及球員抽菸、嚼檳榔、嚼菸草及啃食瓜子,違者將驅逐出場。
(廿二) 領隊及教練應督促球員珍惜球場草皮及環境,無論練習或比賽,儘量勿踐踏草皮。
並於賽後10分鐘內將選手席收拾整齊且離開,以利下一場比賽之球隊進駐。
(廿三) 比賽場地:
1. 投捕距離:18.44公尺(60呎6吋)。
2. 壘間距離:27.432公尺(90呎)。
3. 二壘至本壘距離:38.795公尺(127呎3 又3/8吋)。
4. 全壘打距離:91.43公尺(300呎),或現有球場。
(廿四) 凡比賽時發生棒球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由主辦單位召集競賽組及
裁判組會商決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

十九、申訴:
1.比賽前、中、後:有關隊職員資格問題。
2.比賽中:認為裁判之判決違反規則。(規則詮釋錯誤)。
3.申 訴:有關競賽時所發生之問題。(若申訴成立時,則比賽以當時狀況發生之情況繼續比賽)
4.以上之程序應由領隊或總教練向主審提出申訴並由監場人員確認。比賽後之申訴應在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總教練簽章,連同保證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向監場人員提出,未依規定時間、方式、程序提出時,不予受理。申訴理由未成立時,其保證金沒收,作為本會推展業餘棒球之用,反之則退還。
5.申訴以本會審判委員會最後之裁決為終結
二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之。

1378598550-173226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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