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重光盃全國少棒錦標賽   資料來源: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
比賽日期:106年11/18(六) ~22(三)
比賽地點:青年棒球場、觀山D、觀山E、觀山F等4球場
A組:東縣紅葉 中市大仁 雲縣文昌 北市東園
B組:高市復興 南市協進 投縣新街 北市實踐
C組:桃市龜山 宜縣三星 新北民安 高市鼓岩
D組:中市力行 新北新埔 東縣卑南 北市長安
E組:東縣豐田 中市忠孝 新北汐止 南市崇學
F組:桃市中平 澎縣講美 嘉縣和興 北市社子
G組:新北興穀 高市中正 竹縣關西 彰縣東山
H組:桃市仁善 花縣富源 竹市東園 北市福林
11/18(六)
G1 08:00 東縣紅葉3:3中市大仁 @青年
G2 09:40 高市復興5:7南市協進 @青年
G3 11:20 投縣新街1:1北市實踐 @青年       實踐#8黃偉寧全壘打1分打點
G4 13:00 雲縣文昌6:9北市東園 @青年
   16:30        青年棒球場 開幕典禮
G5 08:00 桃市龜山0:3宜縣三星 @觀山D
G6 09:40 中市力行10:5新北新埔 @觀山D      力行#2江庭毅全壘打1分打點
G7 11:20 新北民安2:4高市鼓岩 @觀山D        鼓岩#2賴佳鋒全壘打2分打點
G8 13:00 東縣卑南0:8北市長安 @觀山D       長安#11翁林立全壘打2分打點
G9 08:00 東縣豐田7:0中市忠孝 @觀山E        豐田#10余政陽全壘打2分打點
G10 09:40 桃市中平14:0澎縣講美 @觀山E
G11 11:20 新北汐止13:3南市崇學 @觀山E       汐止#3林宥勳全壘打2分打點
G12 13:00 嘉縣和興8:1北市社子 @觀山E
G13 08:00 新北興穀0:10高市中正 @觀山F      中正#1陳善宇全壘打3分打點
G14 09:40 桃市仁善7:0花縣富源 @觀山F
G15 11:20 竹縣關西1:2彰縣東山 @觀山F
G16 13:00 竹市東園1:8北市福林 @觀山F       福林#17徐紹予全壘打1分打點
11/19(日)
G17 08:00 北市長安1:11中市力行 @青年 力行#5全科諺全壘打2分打點
G18 09:40 高市鼓岩2:9桃市龜山 @青年 鼓岩#2賴佳鋒全壘打1分打點
G19 11:20 東縣卑南4:8新北新埔 @青年
G20 13:00 新北民安2:6宜縣三星 @青年 三星#10許子謙全壘打1分打點 民安#16許瑋麟全壘打2分打點
G21 08:00 北市社子2:19桃市中平 @觀山D
G22 09:40 南市崇學8:2東縣豐田 @觀山D 崇學#1姚柏宇全壘打4分打點
G23 11:20 澎縣講美1:13嘉縣和興 @觀山D
G24 13:00 中市忠孝0:11新北汐止 @觀山D
G25 08:00 北市福林1:6桃市仁善 @觀山E
G26 09:40 彰縣東山4:4新北興穀 @觀山E 東山#2陳宥宇全壘打2分打點
G27 11:20 花縣富源2:8竹市東園 @觀山E
G28 13:00 高市中正6:1竹縣關西 @觀山E 中正#3林德昱全壘打3分打點 #8號朱育成全壘打1分打點
G29 08:00 北市實踐3:12高市復興 @觀山F
G30 09:40 北市東園6:5東縣紅葉 @觀山F 東園#12陳昕愷全壘打3分打點
G31 11:20 投縣新街16:1南市協進 @觀山F 新街#2金育翰全壘打2分打點
G32 13:00 中市大仁18:1雲縣文昌 @觀山F
【備註】左邊球隊:先攻擊,休息區於一壘。右邊球隊:先守備,休息區於三壘。複賽不分組別重新抽籤
11/20(一)
G33 08:00 桃市仁善7:2竹市東園 @青年
G34 09:40 新北興穀6:1竹縣關西 @青年
G35 13:00 高市中正14:0彰縣東山 @青年       中正#1陳善宇全壘打3分打點
G36 15:00 花縣富源2:9北市福林 @青年        福林#17徐紹予全壘打4分打點
G37 08:00 桃市中平14:4嘉縣和興 @觀山D
G38 09:40 東縣豐田8:4新北汐止 @觀山D
G39 13:00 中市忠孝0:1南市崇學 @觀山D    因雨場地不佳裁定
G40 14:40 澎縣講美-北市社子 @觀山D       因雨取消無關晉級
G41 08:00 高市復興5:3投縣新街 @觀山E
G42 09:40 雲縣文昌1:21東縣紅葉 @觀山E
G43 13:00 北市東園16:10中市大仁 @觀山E       東園#11朱柏翰全壘打1分打點
G44 14:40 南市協進12:3北市實踐 @觀山E        協進#3王奕財全壘打3分打點
G45 08:00 中市力行-東縣卑南 @觀山F       因雨取消無關晉級
G46 09:40 桃市龜山16:0新北民安 @觀山F        龜山#15潘宇翔全壘打2分打點
G47 13:00 宜縣三星6:1高市鼓岩 @觀山F
G48 14:40 新北新埔2:3北市長安 @觀山F
11/21(二)
G49 08:00 北市福林2:7宜縣三星 @青年
G50 09:40 新北興穀0:1北市東園 @青年
G51 13:00 G49勝宜縣三星9:6G50勝北市東園 @青年
G52 15:00 G53勝高市中正13:2G55勝南市協進 @青年
G53 08:00 東縣紅葉0:4高市中正 @觀山D
G54 09:40 北市長安2:7中市力行 @觀山D
G55 08:00 新北汐止9:17南市協進 @觀山E       協進#3王奕財全壘打2分打點
G56 09:40 桃市龜山15:1桃市仁善 @觀山E        龜山#16王彥恩全壘打2分打點
G57 11:20 G54勝中市力行3:11G56勝桃市龜山 @觀山E     龜山#10潘詳淯全壘打2支2+1分打點      龜山#16王彥恩全壘打2支2+1分打點
G58 08:00 高市復興2:12東縣豐田 @觀山F
G59 09:40 嘉縣和興2:6桃市中平 @觀山F
G60 11:20 G58勝東縣豐田6:9G59勝桃市中平 @觀山F
11/22(三)
G61 08:00 G51勝宜縣三星0:12G60勝桃市中平 @青年
G62 08:00 G52勝高市中正1:5G57勝桃市龜山 @觀山F
G63 12:00 G61敗宜縣三星6:7G62敗高市中正 @青年        三星#10許子謙全壘打3分打點
G64 15:00 G61勝桃市中平2:6G62勝桃市龜山 @青年        龜山#16王彥恩全壘打3分打點
【備註】左邊球隊:先攻擊,休息區於一壘。右邊球隊:先守備,休息區於三壘。複賽不分組別重新抽籤

 

團體獎
冠 軍:桃市龜山
亞 軍:桃市中平
季 軍:高市中正
殿 軍:宜蘭三星
個人獎
打擊獎第一名:許宇庭(中平) 0.65
打擊獎第二名:王彥恩(龜山) 0.636(13打點)
打擊獎第三名:許子謙(三星) 0.636(7打點)
打點獎:王彥恩(龜山) 13打點
全壘打獎:王彥恩(龜山) 4支
投手獎:許翔鈞(中正) 3勝
最有價值球員:林維恩(龜山)
教練獎:干易哲(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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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重光盃全國少棒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1.培養學生對棒球運動之興趣及提倡正當休閒活動。
2.提昇全國少年棒球運動風氣及技能。
3.促進少棒隊員間情感與技術之交流。
4.感念陳重光先生對棒球運動之熱心推展。
二、預期成效:落實基層棒球運動,促進國內少年體育運動交流,並藉以強化本市少年棒球技術
水準,提昇全國少年棒球競爭力,以利本市代表隊在全國賽、國際賽中爭取佳績。
三、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臺北市體育總會
四、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陳重光文教基金會
五、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
六、協辦單位:臺北市議員陳炳甫服務處、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七、參賽名額:32隊。
八、比賽日期:11月 18日(星期六)起至11月22日(星期三)止。
九、比賽地點:臺北市青年公園棒球場、迎風河濱觀山公園D、E、F棒球場
十、開幕典禮:11月18日(星期六)下午16時30分假臺北市青年公園棒球場。
※所有參賽隊伍請攜帶校旗(隊旗)、著統一球服準時參加比賽、開幕典禮
閉幕典禮: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7時假臺北市青年公園棒球場。
※優勝隊伍須參加閉幕典禮。
十一、參加資格:
1.球隊資格:須符合參加教育部「106學年度國民小學棒球運動聯賽」之規定。
2.球員資格:A、年齡:94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B、學籍:以106年9月1日(含)以前設籍於該學校者,其學籍年限依學籍法令有關規定辦理。
C、教練會議不接受球員及背號更動。
D、比賽列隊時所有參賽球員均需列隊。
E、球員更改期限:於 10月27日(星期五)以後則不受理。
十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6年10月20日(星期五)止。
十三、報名方式:受邀請學校請至本會網站下載報名表,球隊報名資料填寫完成後請將報名表以電子郵件方傳送本協會,始完成報名程序。
地點: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臺北市新生北路三段105號新生公園棒球場2樓)
聯絡人:梁仲芳先生 電話:(02)2593-1236 傳真:(02)2593-1695
網址:http://tpe.ball.org.tw。 E-mail:tpe.ball@msa.hinet.net
※競賽規程、報名表電子檔請至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網站下載
※報名表若有資料異動,請整份重新電郵本會,避免錯誤感謝您的配合。
十四、報名人數:隊職員含領隊、總教練、教練、管理共4人。
球員16名。(含隊長,最少不得低於12名)。
十五、教練會議:
1、時間: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9:00舉行。
2、地點:臺北市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志清大樓5105教室。
※請各隊務必指派一名教練參加
3、地址: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
4、會議內容:依據競賽規程說明有關附則。
5、會議時間如無變更,則不另行通知,未派代表出席者,對會中之決議事項不得異議。
<未參加教練會議之球隊,未來將不列入邀請>
十六、比賽規則:均依據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規定。
十七、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認證之硬式比賽球。
十八、比賽方式及制度:
(一)預賽—由大會安排(無抽籤)4隊一組,共計8組,以分組循環採六局積分 (限時100分鐘),每組取前兩名參加複賽。
(二)複賽(重新抽籤參閱賽程圖)、決賽採淘汰賽制(不限時間),每場均賽至勝負為止。
※抽籤地點:臺北市新生公園棒球場 時間:11月20日下午17:00
(三)採突破僵局制:
1、複賽、決賽若六局結束時仍平手即採用。
2、突破僵局時,攻方從無人出局,一、二壘有人開始進攻,攻方承接第六局結束之棒次繼續比賽,打擊棒次之前兩棒依序佔一、二壘。
※其餘任何的代跑或代打將按照既有的規定進行
十九、計分及名次排定
(一)循環賽:預賽 (限時100分鐘)
1、採積分制:每場之勝隊得二分,和局各得一分,敗隊0分,取積分高的前兩隊晉級。
2.因積分相同無法產生名次時,依下列順序判定名次:
(1)二隊積分相同時,以對戰勝隊為勝。
(2)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總失分率較少者為先。
(3)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總得分率較多者為先。
(4)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安打總數較多者為先。
(5)擲銅板以決定名次。
(註:因故被遞奪比賽之球隊,其已賽之成績均不予以計算。)
(二)淘汰賽:(無時間限制)複、決賽時採單敗淘汰制,每場均賽至勝負為止
二十、獎勵:
團體獎:冠、亞、季、殿軍四名,各頒獎盃乙座。(球員每人一面獎牌)
個人獎:各頒發獎盃乙座
打擊獎三名、教練獎、投手獎、打點獎、全壘打獎、MVP 共捌名
※打擊獎:打擊率相同時,以打數較多者為先,若打數亦同時,以打點多者為先。
※打點獎:打點獎相同時,以打擊率高者為先,若打擊率亦同時,以打數較少者為先。
※全壘打獎:全壘打數相同時,以打數較少者為先,若打數亦同時,以打點多者為先。
※以上個人獎項除全壘打獎外,以進入決賽前四名球隊球員始列入計算(含預賽成績)。
※本屆8強球隊將列為明年大會優先考量邀請名單
二十一、投手特別規範:
1.投手持球需於12秒內投出,未於12秒內投球時,則計壞球一個,12秒之認定,以裁判之判決為準。
2.投手可投變化球。
3.採六局制比賽,投手出場投球超過兩局,則須受隔場限制,如該局上場投出一球則視為一局(預、複、決賽均按此規範延續計算),每場比賽上場之投手至多投六局。
4.只要是該場投手一旦離開投手職務,則不得再擔任該場投手。
5.各隊教練於賽後務必至記錄組簽核己隊投手之投球局數。投球局數則以大會紀錄為準。
二十二、附則:
1.請於比賽前30分鐘前提出攻守名單,接受資格審查
2.列入攻守名單內之球員始得下場比賽(替換);並請總教練或教練確認名單無誤後簽名以示負責。
3.各隊於大會規定時間所提交之攻守名單;此份名單即為正式攻守名單,在開打前如因任何原因而變動先發球員時(不得變動打擊棒次),於本場次比賽,均不得再下場比賽(視同已替換下場之球員)。如未能於規定時間內提交者,大會得限制教練出場指揮。
4.比賽中若要查驗對方身分時,需以申訴方式提出。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除褫奪該隊所有比賽成績外,失職人員將提報本會技術委員會議處。
5.比賽中發生球員資格問題時,對於有疑問之球員得透過主辦單位工作人員『拍照存證』以備查核,並以不影響球賽進行為原則。
6.在比賽開始之預定時間未能出場者視同棄權(如遇不可抗拒之事實,經大會認定者除外)。
7.比賽時間100分鐘(複賽、決賽不受此限),以記錄之時間為準,任一整局結束時間比賽剩餘10分鐘(含)時則下一局為最後一局,任一整局結束時比賽時間剩餘7分鐘(含)時則不開新局,但若後攻隊伍領先則下半局無須再攻擊即得截止比賽,並由裁判裁定勝負。
8.實力差距懸殊時,兩隊得分比數至四局相差十分、五局相差七分,即截止比賽。
9.比賽隊伍之隊名在前者(左邊)為先攻,請在一壘邊選手席。請教練指導球員撿拾界外球,一壘邊由一壘選手席負責,三壘邊由三壘選手席負責,本壘後方由攻方球隊負責撿拾。
10.除暫停之需,總教練或教練不得任意走出選手席(包括壘指導區),對於己隊選手席邊之啦啦隊負有不滋事之責,如有違規將嚴重議處,並嚴禁使用瓦斯汽笛。
11.如遇風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當日第一場比賽即無法進行時,則整個賽程順延,但賽滿三局得裁定比賽。途中因停賽而延誤之賽程,由大會另行安排,上述決定經主辦單位會同競賽、裁判組研商後執行,各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無法完賽備案說明(賽事進行中遇雨天或其他不得抗拒之因素影響比賽時)
※失分率公式<已完成場次之總失分÷守備總局數>最低者為先。
※得分率公式<已完成場次之總得分÷攻擊總局數>最高者為先。
1、預賽賽程若無法完成,則賽程順延1天。(以完成預賽為原則)
2、複賽賽程若無法完成,則以預賽晉級球隊(1)失分率較少者(2)得分率較多者(3)安打總數較多者(4)所有完成場次的總壘打數等先後順序決定最後名次。
3、複賽已完成,決賽前二場未完成時,則以晉級前四之球隊以(1)失分率較少者(2)得分率較多者(3)安打總數較多者(4)所有完成場次的總壘打數較多者等先後順序決定最後名次。
4、四強決賽前二場已完成,而季軍戰、冠軍戰分別無法完成時 ◎季軍戰二支球隊以(1)失分率較少者(2)得分率較多者(3)安打總數較多者(4)所有完成場次的總壘打數等先後順序決定最後名次。
◎冠軍戰二支球隊以(1)失分率較少者(2)得分率較多者(3)安打總數較多者(4)所有完成場次的總壘打數較多者等先後順序決定最後名次。
12.任何時候,總教練、教練或球員,無論位於球場上或任何地方,皆不得以任何方式意圖使投手違規投球,若違規,裁判應先予以警告,若再犯,則予以驅逐出場。如果其行為導致違規投球,則該球不算。
13.教練進場是否叫暫停,以教練之意圖為判定標準;若非叫暫停,經主審裁判員制止1次,第2次即計暫停1次。
14.野手集會每局限一次(不得超過3人),時間以1分鐘為限,第二次(含)計教練技術暫停一次。每場限三次野手集會,第四次(含)則每次都計教練技術暫停一次。延長賽時則每局限一次。
15.守備時一局中允許一次教練技術暫停(換投手不計),時間以1分鐘為限(僅在壘線邊不得上投手丘),第二次(含)則須更換投手(原投手可擔任其他守備位置)。每場第四次(含)暫停時,則每次都須更換投手。延長賽時則每三局限一次暫停。
16.攻擊時一局僅允許教練技術暫停一次, 時間以1分鐘為限,每局第二次(含)時,則勒令教練退場(包含壘指導員)。
17.擊球員應在擊球區內接受教練或壘指導員指示,若擊球員拒絕進入擊球區,主審可以直接(不需令投手投球)宣告好球,這時為死球,跑壘員不可以進壘。
18.跑壘員有意圖地以危險且粗暴的身體動作去衝撞、或是觸碰野手,跑壘員除當場會被判出局且不得再上場進行比賽(即被判退場),並且視為比賽停止球,其他的跑壘員必須回到投球當時所佔有的壘包。
19.壘上有人時,已踏投手板之投手,假裝傳球給一壘或三壘而未傳球者,視為投手違規。
20.當擊球員擊出全壘打,不允許隊職員(壘指導員除外)在回本壘前去碰觸球員,未遵守此規定,第一次球隊將被警告,再犯者則球隊總教練將被驅逐出場。
21.球隊進攻時之一、三壘指導員,由一位教練、一位球員擔任。在比賽中,擔任壘指導員者不得任意離開指導區指導球員,違者第1次警告,第2次判退場,不得繼續擔任該場比賽之壘指導員。
22.比賽進行中,總教練或教練之言行應自我約束,嚴禁向球員或裁判作人身攻擊,球員亦不得有挑釁行為,違者大會得予以勒令退場。各隊對於己隊選手席邊之啦啦隊負有不滋事之責,違者將列為大會不受邀請之球隊
23.比賽中不得使用電子設備。球隊不得使用對講機或行動電話與場上任何人員聯絡,包括選手席、牛棚及球場上之任何人員。
24.教練應攜帶教練證正本以備查驗;球員出場比賽時,應備妥學籍卡影本貼相片 以備查驗,未帶證件之球員,不得填寫在攻守名單內比賽(請在開賽前提出查驗要求,比賽開始後即不予受理),違者視同違規球員,並褫奪該隊所有比賽成績。
25.球隊比賽時,應穿著整齊、號碼清晰(1~16號)之球衣比賽。隊長球衣號碼為10號,且報名後不得更改,教練球衣號碼為28或29號,總教練球衣號碼為30號,違者不得出場。
26.為提昇學生棒球精神,學校球隊服裝應力求整齊劃一,球衣(含內衣)樣式、顏色、長短一致,球褲之穿著應露出吊襪,且拉至膝下,比賽攻守互換時,球員均應跑步出場,守方並須將球置放於投手板上,不得任意丟放或交於裁判。
27.報名表內之(隊職員)總教練、教練、選手須著球衣(領隊除外)始能進入選手席,其餘人員不得進入選手席,以避免產生事端。
28.比賽中不得有欺騙行為,違者裁判員應予以嚴重議處。
29.球隊如有任何一場棄權、被褫奪比賽者,取消該隊已賽成績及繼續比賽資格。
30.捕手護具須自備,並合乎標準(頭盔、面罩、護喉、護胸、護襠及護腿),預備捕手亦應配戴頭盔及面罩;擊球員、跑壘員及壘指導員(若為球員)均須戴安全帽(安全帽請採用雙耳並附安全帶之規格)。如缺任何乙項,大會得沒收該隊比賽資格。
31.球棒規格:長度不得超過32吋,直徑不超過2又5/8吋。球棒需於教練會議或各隊第一場開賽前交由大會工作人員驗證,並貼上認證標識。比賽中如使用無認證通過之球棒,一律以6:0沒收該場比賽。(如驗證標識掉落,請於賽前至大會重新做認證動作,比賽中不接受臨時認證)。
32.比賽中嚴禁使用加重球棒,包括木棒、鐵棒及任何外加之器材,並嚴禁帶進球場。
33.隊伍於開賽前須將裝備(含球棒、頭盔、捕手裝備)陳列於休息室前以便裁判檢查。
34.於該場替換下場後之球員,不得再上場比賽。
35.臨時跑壘員:為節省捕手於攻守交換時捕手穿戴裝備時間比賽中攻方於二出局後,打擊輪至捕手打擊時,一旦該捕手因安打、保送等原因上壘,或二出局時,捕手已立於壘上任一壘,此狀況攻方教練可選擇運用(臨時跑壘員),則由該局的第二出局者擔任捕手臨時跑壘員。
註:一出局前(含)則都需由捕手自行跑壘。
36.比賽場地:
1.投捕距離:14.63公尺。
2.壘間距離:21.34公尺。
3.本壘至二壘距離:30.18公尺。
4.全壘打距離:68.58公尺(兩側)、83.82公尺(中間),或現有球場。
37.比賽進行中教練除暫停訴求外,一律不可出場抗議。
38.參賽球隊之隊職員,應督促球員珍惜球場草皮及各項設備,並共同維護場地環境衛生。並於賽後10分鐘內將選手席收拾整齊且離開,以利下一場比賽之球隊進入。
二十三、申訴:
1.比賽前、中、後:有關隊職員資格問題。
2.比賽中:認為裁判之判決違反規則。(規則詮釋錯誤)。
3.申 訴: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若申訴成立時,則比賽以當時狀況發生之情況繼續比賽)
4.以上之程序應由領隊或總教練向主審提出申訴並由監場人員確認。比賽後之申訴應在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總教練簽章,連同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向監場人員提出,未依規定時間、方式、程序提出時,不予受理。申訴理由未成立時,其保證金沒收,作為本會推展業餘棒球之用,反之則退還。
5.申訴以本會技術委員會最後之裁決為終結。
二十四、球隊休息室,無報名之隊職員一律不得在休息區內,請該隊教練負責管理。
二十五、比賽時發生棒球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由主辦單位召集技術委員、競賽組及裁判組會商決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
住宿資訊:本會已徴詢松山奉天宮同意贊助外縣市球隊免費入住,外縣市球隊< (1)離島、(2)花東、 (3)雲嘉以南球隊>優先登記,可向本會申請免費入住,房間配額有限,請及早申請,申請截止日為10月20日。 松山奉天宮香客大樓住宿資訊>住址: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21巷12號房型:16人房<球員或教練>,3人房<教練>,
*欲申請入住球隊,請在電郵回傳報名表時告知本會申請,tpe.ball@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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