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七屆重光盃全國少棒錦標賽                   資料來源: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
比賽日期:104年11/21(六)~25(三)
比賽場地:青年公園棒球場、新生公園棒球場、觀山公園D、F棒球場
A組:桃市龜山2W1L 中市大仁2W1L 竹縣關西3L   新北興穀2W1L
B組:北市長安3L   桃市大勇3W   嘉縣和興2W1L 高市鼓岩1W2L
C組:北市東園3W   高市復興3L   竹市西門2W1L 南市立人1W2L
D組:北市社子3L   宜縣三星1W2L 高市中正2W1和 新北新埔2W1和
E組:北市龍山3L   桃市仁善3W   南市協進1W2L 澎縣講美2W1L
F組:北市實踐3L   北市福林3W   南市崇學2W1L 雲縣文昌1W2L
G組:東縣豐田2W1L 彰縣東山2W1L 中市力行1W2L 高市壽天1W2L 
H組:東縣卑南2W1 花縣富源2W1L 新北汐止2L1 中市忠孝1W2L
11/21(六)
G1       08:00 東縣卑南11:4花縣富源 @青年公園
G2       09:40 桃市龜山9:0中市大仁     @青年公園
G3       11:20 嘉縣和興0:14桃市大勇 @青年公園
G4       13:00 北市東園10:8竹市西門 @青年公園
                  16:30 開幕典禮           @青年公園
G5       08:00 竹縣關西0:7新北興穀     @新生公園
G6       09:40 高市復興1:3南市立人     @新生公園
G7        11:20 高市中正5:5新北新埔     @新生公園
G8       13:00 高市鼓岩6:2北市長安     @新生公園
G9       08:00 北市龍山0:17桃市仁善 @觀山球場D
G10   09:40 南市協進4:9澎縣講美     @觀山球場D
G11   11:20 南市崇學11:5雲縣文昌 @觀山球場D
G12   13:00 北市實踐2:12北市福林 @觀山球場D
G13   08:00 新北汐止2:6中市忠孝     @觀山球場F
G14   09:40 中市力行2:0高市壽天     @觀山球場F
G15   11:20 東縣豐田6:2彰縣東山     @觀山球場F
G16   13:00 北市社子2:14宜縣三星 @觀山球場F
11/22(日)
G17   08:00 澎縣講美30:1北市龍山 @青年公園
G18   09:40 雲縣文昌7:3北市實踐     @青年公園
G19   11:20 高市中正10:9宜縣三星 @青年公園
G20   13:00 桃市仁善7:4南市協進     @青年公園
G21   08:00 高市壽天9:8東縣豐田     @新生公園
G22   09:40 新北興穀3:2桃市龜山     @新生公園
G23   11:20 嘉縣和興4:1高市鼓岩     @新生公園
G24   13:00 中市大仁11:1竹縣關西 @新生公園
G25   08:00 新北新埔10:0北市社子 @觀山球場D
G26   09:40 南市立人8:13北市東園 @觀山球場D
G27   11:20 北市福林4:2南市崇學     @觀山球場D
G28   13:00 竹市西門12:1高市復興 @觀山球場D
G29   08:00 中市忠孝1:11東縣卑南 @觀山球場F
G30   09:40 北市長安1:17桃市大勇 @觀山球場F
G31   11:20 花縣富源20:2新北汐止 @觀山球場F
G32   13:00 彰縣東山13:1中市力行 @觀山球場F
11/23(一)
G33   08:00 北市社子1:10高市中正 @青年公園
G34   09:40 東縣豐田7:1中市力行     @青年公園
G35   12:00 彰縣東山9:2高市壽天     @青年公園
G36   14:30 北市福林10:4雲縣文昌 @青年公園
G37   08:00 東縣卑南6:6新北汐止     @新生公園
G38   09:40 新北興穀3:8中市大仁     @新生公園
G39   11:20 桃市仁善10:2澎縣講美 @新生公園
G40   13:00 宜縣三星2:8新北新埔     @新生公園
G41   08:00 北市長安1:6嘉縣和興     @觀山球場D
G42   09:40 竹縣關西1:10桃市龜山 @觀山球場D
G43   11:20 北市龍山3:15南市協進 @觀山球場D
G44    13:00 桃市大勇12:0高市鼓岩 @觀山球場D
G45   08:00 花縣富源13:5中市忠孝 @觀山球場F
G46   09:40 竹市西門6:2南市立人     @觀山球場F
G47   11:20 北市東園10:5高市復興 @觀山球場F
G48   13:00 北市實踐1:11南市崇學 @觀山球場F
11/24(二)
G49   08:00 高市中正6:9東縣豐田                  @青年公園
G50   09:40 南市崇學11:12北市東園      @青年公園
G51   12:00 G49勝東縣豐田(8:0)G50勝北市東園  @青年公園
G52   14:30 G56勝桃市龜山(6:7)G58勝東縣卑南 @青年公園
G53   08:00 嘉縣和興2:16桃市仁善        @新生公園
G54   09:40 澎縣講美5:3新北新埔           @新生公園
G55   11:20 G53勝桃市仁善(5:4)G54勝澎縣講美 @新生公園
G56   08:00 新北興穀0:6桃市龜山                                        @觀山球場D
G57   09:40 花縣富源8:4北市福林                                        @觀山球場D
G58   08:00 竹市西門5:6東縣卑南                                        @觀山球場F
G59   09:40 彰縣東山11:2桃市大勇                                     @觀山球場F
G60   11:20 G57勝花縣富源(6:13)G59勝彰縣東山    @觀山球場F
11/25(三) 
G61   08:00 G51勝東縣豐田(8:9)G55勝桃市仁善 @青年公園
G62   10:00 G52勝東縣卑南(10:9)G60勝彰縣東山   @青年公園
G63   12:00 G61敗東縣豐田(6:2)G62敗彰縣東山        @青年公園   三四名
G64   14:30 G61勝桃市仁善(3:6)G62勝東縣卑南        @青年公園    冠亞軍

團體獎
冠軍:東縣卑南
亞軍:桃市仁善
季軍:東縣豐田
殿軍:彰縣東山

個人獎
打擊獎第一名:顏大衛(卑南,0.625)
打擊獎第二名:張力夫(豐田,0.619)
打擊獎第三名:葉智華(仁善,0.608)
投手獎:顏大衛(卑南,3勝,防禦率2.47)
打點獎:張力夫(豐田,18分)
全壘打:陳彥廷(東山,2支,4打點)
教練獎:陳玉船(卑南)
MVP:顏大衛(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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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重光盃』全國少棒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旨:1.培養學生對棒球運動之興趣及提倡正當休閒活動。
2.提昇全國少年棒球運動風氣及技能。
3.促進少棒隊員間情感與技術之交流。
4.感念陳重光先生對棒球運動之熱心推展。 二、預期成效:落實基層棒球運動,促進國內少年體育運動交流,並藉以強化本市少年棒球技術水準,提昇全國少年棒球競爭力,以利本市代表隊在全國賽、國際賽中爭取佳績。
三、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臺北市體育總會、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四、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陳重光文教基金會
五、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
六、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七、參賽名額:預計32隊。
八、比賽日期:2015年11月 21 日(六)起至2015年11月 25 日(三)止。
九、比賽地點:臺北市青年公園棒球場、新生公園棒球場、迎風河濱觀山公園D、F
十、開、閉幕典禮日期及地點:
1.開幕典禮:2015年11月 21日(星期六)下午四時三十分假臺北市青年公園棒球場。
※所有參賽隊伍請攜帶校旗(隊旗)、著統一球服準時參加比賽、開幕典禮
2.閉幕典禮:2015年11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假臺北市青年公園棒球場。
※優勝隊伍須參加閉幕典禮。
十一、參加資格:
1.球隊資格:由主辦單位遴選符合教育部「104學年度國民小學棒球運動聯賽」規定之學校。
2.球員資格:
A、年齡:9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B、學籍:以104年9月1日(含)以前凡具有該校學籍之在校生,其學籍年限依學籍法令有關規定辦理。
C、領隊會議不接受球員及背號更動。
D、比賽列隊時所有參賽球員均需列隊。
E、球員更改期限:於 2015年 10月 30 日以後則不受理。
十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015年10月 16 日(星期五)止。
十三、報名方式:受邀請學校請至本會網站下載報名表,報名資料填寫完成後請將報名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本協會,始完成報名程序。
地 點: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臺北市新生北路三段105號新生公園棒球場2樓)
聯絡人:侯建忠先生 電話:(02)2593-1236 傳真:(02)2593-1695
網 址:http://tpe.ball.org.tw。 E-mail:tpe.ball@msa.hinet.net
※競賽規程、報名表電子檔請至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網站下載
※報名表若有資料異動,請整份重新電郵本會,以利行政作業並避免錯誤,敬請配合。
十四、報名人數:職員:領隊1人、總教練1人、教練1人、管理1人共計4名球員: 16名(含隊長,最少不得低於12名)。
十五、教練會議:
1.時間: 2015年11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19:00舉行。
2.地點:新生公園棒球場(請各隊務必指派一名教練參加)。
3.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3段105號。
4.會議內容:依據競賽規程討論有關附則。
5.會議時間如無變更,則不另行通知,未派代表出席者,對會中之決議事項不得異議; <未參加教練會議之球隊,未來將不列入邀請>。
十六、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審定之棒球規則。
十七、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認證之硬式比賽球。
十八、比賽方式及制度:
(一)預賽—由大會安排(無抽籤)4隊一組,共計8組,以分組循環採六局積分制(每場限時100分鐘),每組取前兩名參加複賽。
(二)複賽(重新抽籤參閱賽程圖)、決賽採淘汰賽制(不限時間),每場均賽至勝負為止。
※抽籤地點:臺北市新生公園棒球場 時間:2015年11月23日下午17:00
(三)採突破僵局制:
1、複賽、決賽若六局結束時仍平手即採用。
2、突破僵局時,攻方從無人出局,一、二壘有人開始進攻。
3、教練可任選攻守名單其中任一個棒次作為本局首位打者,如選擇本局從第三棒進攻,則第一棒為二壘跑者、第二棒為一壘跑者;延長一局未分出勝負,下一局打序應延續上一局打序,以後每局亦同。(註:棒次經提交後不得更改)。
十九、計分及名次排定:
(一)循環賽:預賽(限時100分鐘)
1、採積分制:每場之勝隊得二分,和局各得一分,敗隊0分,取積分高的前兩隊晉級。
2、因積分相等無法產生名次時,依下列順序處理:
(1)二隊積分相同時,以對戰勝隊為勝。
(2)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總失分率較少者為先。
(3)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總得分率較多者為先。
(4)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安打總數較多者為先。
(5)擲銅板以決定名次。
(註:因故被遞奪比賽之球隊,其已賽之成績均不予以計算。)
(二)淘汰賽:(無時間限制)複、決賽時採單敗淘汰制,每場均賽至勝負為止
二十、獎勵:
團體獎:冠、亞、季、殿軍四名,各頒獎盃乙座(球員每人獎牌一面)
個人獎:打擊獎三名、教練獎、投手獎、打點獎、全壘打獎、MVP,各頒發獎盃乙座
※打擊獎:打擊率相同時,以打數較多者為先,若打數亦同時,以打點多者為先。
※打點獎:打點獎相同時,以打擊率高者為先,若打擊率亦同時,以打數較少者為先。
※全壘打獎:全壘打數相同時,以打數較少者為先,若打數亦同時,以打點多者為先。
※以上個人獎項除全壘打獎外,以進入決賽前四名球隊球員始列入計算(含預賽成績)。
※本屆8強球隊將列為明年大會優先考量邀請名單
二十一、投手特別規範:
1.投手持球需於12秒內投出,未於12秒內投球時,則計壞球一個,12秒之認定,以主審裁判之判決為準。
2.投手可以投變化球。
3.投手出場投球超過兩局以上,則須受隔場限制,如該局上場投出一球則視為一局(預、複、決賽均按此規範延續計算),每場比賽上場之投手至多可投六局。
4.各隊教練於賽後務必至記錄組簽核己隊投手之投球局數。投球局數則以大會紀錄為準。
二十二、附則:
1.請於預定比賽時間前30分鐘前提出攻守名單,接受資格審查。
2.列入攻守名單內之球員始得下場比賽(替換);並請總教練或教練確認名單無誤後簽名以示負責。
3.各隊於大會規定時間所提交之攻守名單;此份名單即為正式攻守名單,在開打前如因任何原因而變動先發球員時(不得變動打擊棒次),於本場次比賽(或保留補賽),均不得再下場比賽(視同已替換下場之球員)。如未能於規定時間內提交者,大會得限制教練出場指揮。
4.比賽中若要查驗對方身分時,需以申訴方式提出。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除褫奪該隊所有比賽成績外,失職人員將提報本會技術委員會議處。
5.比賽中發生球員資格問題時,對於有疑問之球員得透過主辦單位工作人員『拍照存證』以備查核,並以不影響球賽進行為原則。
6.在比賽開始之預定時間未能出場者視同棄權(如遇不可抗拒之事實,經大會認定者除外)。
7.比賽時間100分鐘(複賽、決賽不受此限),以記錄之時間為準,任一整局結束時比賽時間剩餘10分鐘(含)時則下一局為最後一局,任一整局結束時比賽時間剩餘7分鐘(含)時則不開新局,但若後攻隊伍領先則下半局無須再攻擊即得截止比賽,並由裁裁定勝負。
8.實力差距懸殊時,兩隊得分比數至四局相差十分、五局相差七分,即截止比賽。
9.比賽隊伍隊名在前者(左邊)為先攻,請在一壘邊選手席。並請教練指導球員撿拾界外球,一壘邊由一壘選手席負責,三壘邊由三壘選手席負責,本壘後方由攻方球隊負責撿拾。
10.除暫停之需,總教練或教練不得任意走出選手席(包括壘指導區),對於己隊選手席邊之啦啦隊負有不滋事之責,如有違規將嚴重議處,並嚴禁使用瓦斯汽笛。
11.如遇風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當日第一場比賽即無法進行時,則整個賽程順延,但賽滿四局得裁定比賽。途中因停賽而延誤之賽程,由大會另行安排,上述決定經主辦單位會同競賽、裁判組研商後執行,各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12.任何時候,總教練、教練或球員,無論位於球場上或任何地方,皆不得以任何方式意圖使投手違規投球,若違規,裁判應先予以警告,若再犯,則予以驅逐出場。如果其行為導致違規投球,則該球不算。
13.教練進場是否叫暫停,以教練之意圖為判定標準;若非叫暫停,經主審裁判員制止1次,第2次即計暫停1次。
14.野手集會每局限一次(不得超過3人),時間以1分鐘為限,第二次(含)計教練技術暫停一次。每場限三次野手集會,第四次(含)則每次都計教練技術暫停一次。延長賽時則每局限一次。
15.守備時一局中允許一次教練技術暫停(換投手不計),時間以1分鐘為限(僅在壘線邊不得上投手丘),第二次(含)則須更換投手(原投手可擔任其他守備位置)。每場第四次(含)暫停時,則每次都須更換投手。延長賽時則每三局限一次暫停。
16.攻擊時一局僅允許教練技術暫停一次, 時間以1分鐘為限,每局第二次(含)時,則勒令教練退場(包含壘指導員)。
17.擊球員應在擊球區內接受教練或壘指導員指示,若擊球員拒絕進入擊球區,主審可以直接(不需令投手投球)宣告好球,這時為死球,跑壘員不可以進壘。
18.跑壘員有意圖以危險且粗暴的身體動作去衝撞、或是觸碰野手,跑壘員除當場會被判出局外且不得再上場進行比賽(即被判退場),並且視為比賽停止球,其他跑壘員不得進壘。
19.壘上有人時,已踏投手板之投手,假裝傳球給一壘或三壘而未傳球者,視為投手違規。
20.當擊球員擊出全壘打,不允許隊職員(壘指導員除外)在回本壘前去碰觸球員,未遵守此規定,第一次球隊將被警告,再犯者則球隊總教練將被驅逐出場。
21.球隊進攻時之一、三壘指導員,須由一位教練、一位球員擔任。在比賽中,擔任壘指導員者不得擅自離開指導區指導球員,違者第1次警告,第2次判退場,不得繼續擔任該場比賽之壘指導員。
22.比賽進行中,總教練或教練之言行應自我約束,嚴禁向球員或裁判(含大會工作人員)作人身攻擊及言語侮辱行為,球員亦不得有挑釁行為,違者大會得予以勒令退場。各隊對於己隊選手席邊之啦啦隊負有不滋事之責,違者將列為大會不受邀請之球隊。
23.比賽中不得使用電子設備。球隊不得使用對講機或行動電話與場上任何人員聯絡,包括選手席、牛棚及球場上之任何人員。
24.教練應攜帶教練證正本以備查驗;球員出場比賽時,應備妥學籍卡影本貼相片以備查驗,未帶證件之球員,不得填寫在攻守名單內比賽(請在開賽前提出查驗要求,比賽開始後即不予受理),違者視同違規球員,並褫奪該隊所有比賽成績。
25.球隊比賽時,應穿著整齊、號碼清晰(1~16號)之球衣比賽。隊長球衣號碼為10號,且報名後不得更改,教練球衣號碼為28或29號,總教練球衣號碼為30號,違者不得出場。
26.為提昇學生棒球精神,學校球隊服裝應力求整齊劃一,球衣(含內衣)樣式、顏色、長短一致,球褲之穿著應露出吊襪,且拉至膝下,比賽攻守互換時,球員均應跑步出場,守方並須將球置放於投手板上,不得任意丟放或交於裁判。
27.報名表內之(隊職員)總教練、教練、選手須著球衣(領隊除外)始能進入選手席,其餘人員不得進入選手席,以避免產生事端。
28.比賽中不得有欺騙行為,違者裁判員應予以嚴重議處。
29.球隊如有任何一場棄權、被褫奪比賽者,取消該隊已賽成績及繼續比賽資格並列為不受邀請之球隊。
30.捕手護具須自備,並合乎標準(頭盔、面罩、護喉、護胸、護襠及護腿),預備捕手亦應配戴頭盔及面罩;擊球員、跑壘員及壘指導員(教練(單耳)及球員)均須戴安全帽(安全帽請採用雙耳並附安全帶之規格)。如缺任何乙項,大會得沒收該隊比賽資格。
31.球棒規格:長度不得超過42吋,直徑不超過2 5/8吋。
32.比賽中嚴禁使用加重球棒,包括木棒、鐵棒及任何外加之器材,並嚴禁帶進球場。
33.隊伍於開賽前須將裝備(含球棒、頭盔、捕手裝備)陳列於休息室前以便裁判檢查。
34.於該場替換下場後之球員,不得再上場比賽。
35.比賽場地:
1.投捕距離:14.63公尺。
2.壘間距離:21.34公尺。
3.本壘至二壘距離:30.18公尺。
4.全壘打距離:68.58公尺(兩側)、83.82公尺(中間),或現有球場。
36.球隊之隊職員有下列行為且不聽勸阻者,將予以驅逐出場:
*比賽中於球場範圍吸煙、嚼檳榔、喝酒者。
*未經同意進出大會工作範圍,造成紛擾者。
*其他未遵守大會規定者。
37.比賽進行中教練除暫停訴求外,一律不可出場抗議。
38.參賽球隊之隊職員,應督促球員珍惜球場草皮及各項設備,並共同維護場地環境衛生。並於賽後10分鐘內將選手席收拾整齊且離開,以利下一場比賽之球隊進入。
39.如遇風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當日第一場比賽即無法進行時,則整個賽程順延,但賽滿三局得裁定比賽。途中因停賽而延誤之賽程,由大會另行決議,上述決定經主辦單位會同競賽、裁判組研商後執行,各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二十三、申訴:
1.比賽前、中、後:有關隊職員資格問題。
2.比賽中:認為裁判之判決違反規則。(規則詮釋錯誤)。
3.申 訴: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若申訴成立時,則比賽以當時狀況發生之情況繼續比賽)
4.以上之程序應由領隊或總教練向主審提出申訴並由監場人員確認。比賽後之申訴應在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總教練簽章,連同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向監場人員提出未依規定時間、方式、程序提出時,不予受理。申訴理由未成立時,其保證金沒收,作為本會推展業餘棒球之用,反之則退還。
5.申訴以本會技術委員會最後之裁決為終結。
二十四、比賽時發生棒球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由主辦單位召集競賽組及裁判組會商決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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